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将那对金光灿灿的步摇放在烛光下细细地欣赏着,打量着它们在烛光的印衬下折射出一圈又一圈既耀目又梦幻的,金灿灿的光芒来。
那才是她这一生中最耀目的光,将她生命里所有黑暗的角落全都照亮。
然后,将它们郑重其事地放进怀里,欲念在邪恶的土壤中生根发芽着,她也在心中暗暗的发着誓:旁人有的,我也要有。
我是孙氏表小姐,堂堂江东孙氏嫡小姐所出的女儿,纵母亲嫁了个农妇,但自己却姓着孙,本就该是天之娇女。
她们有的,我为何不能有?
若果真是我没有的,那我便去偷,去抢,也要将那些本该属于自己活着不该属于的东西全部都据为己有!
曾经有过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是这样告诉自己,也是这样去做的。
直到入宫之后。
直至她在这天底下最美丽最富贵至极的地方见到那场泼天的豪富之后,她才如壮士断腕般地将那对已变得不起眼的金步摇随意地丢弃到了某个不知名的角落——她换上的,是更加珍贵的首饰,或珍珠,或宝石。
每一样,都是价值连城。
便价值不是那么重的,她也看得很重——单只是说那是来自陛下的赏赐,这个名头,便已让那些东西更加增添了某种不可说的价值了。
那是来自陛下对自己的重视和恩赐。
是整个皇宫中的独一份——便连尊贵如皇后殿下的献容,从宫人们嘴里打听来的来看,便连身为羊氏嫡长女的献容,也是没有这份殊荣的。
这是她对自己终于超过献容的得意,是她经过多年乱来的不懈努力终于成为人上人之后的炫耀和满足,更是她积年的自卑和怨愤终于以另一种方式堂而皇之地展露于人前!
唯独在自己冲动地将陛下抓伤之后,被他毫不留情地训斥,甚至是处死的时候,在被阿日扎掳出宫的时候,她的脑子里才终于闪过一丝不甘心来。
但那也不过仅止于不甘心罢了。
不甘心献容果真比她更受那个人的重视,也不甘心自己从此以后只能藏头露尾地换成另一个人的身份远走他乡。
她肚子里,尚且,还有一个孩子呢。
可阿日扎说,那是她和他的孽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