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被禁锢的灵魂都是这把刀的囚徒,也会成为持刀者的奴隶,可以说,一旦手持屠刀,就等于拥有了五百万个亡灵战士。仅就本身的武力而言,屠刀还胜过同为圣器的刑斧,毕竟后者提升的力量还要受到持斧者本身能力的影响,而屠刀则不论主人如何,都能赋予他同等的助力。
这件武器当然威力巨大,不过对于以世界为商品的乔凡尼族来说,却偏偏没有很大的用处,所以他们就把这件圣器当做独一无二的贵重物品,真正的深藏密敛,除了族长之外,再没有第二个乔凡尼知道它放在什么地方。
“但是——”弗林把语速又放慢了些,“即使保藏得再严密,屠刀还是丢了,甚至都没有人知道它是什么时候丢的,又是被谁偷走了。”
顾颐终于抬起头,微微笑了一下:“其实这个挺简单的。一个商人,对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当然会放在最让他安心的地方。而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个地方,也就意味着没有第二个人来特别看守——对付一双眼睛,当然比对付一百双要容易。”
“所以你承认了?”弗林丑陋的脸因为兴奋而抽动了一下,显得更加难看了,“你就是那个偷走圣器的无名者!”
他要说的话还没有说完:“两件圣器丢失之后,其他氏族都如临大敌,对自己的圣器严防死守,但是即使如此,梵卓族的尸手还是丢失了。”
顾颐笑了。那是他想遗忘的历史,却也是他的光辉岁月——即使有路易的指导和协助,但真正出手的从来只有他一个人,可以说,是他以一己之力,搅得十三氏族都坐立难安。尸手的丢失虽然有做戏的成分,但为了这戏能演得逼真,梵卓一族的确派出了八位精英看守尸手。但就是在这样的层层防备之中,他还是顺利把尸手拿走了。
无名者的绰号就是那时候被叫响的。跟随这个绰号而来的,还有“暗夜幽影”、“幽灵化身”之类最后没有被官方认定的叫法。至于弗朗西斯这个名字,是在他闯入血雾迷宫之后,才由路易宣布的。
弗林要说的就是这个:“谁都没想到,你偷走圣器是为了进入血雾迷宫。”他眼睛里露出了贪婪的神色,“你用尸手指引,想去寻找始祖之血,对吧?”
顾颐微微一笑:“对。”其实这不是他的目的,不过跟弗林倒不必说那么多。
“你的名字,在这之前根本无人知晓。如果不是我曾经在密堡见过你,恐怕也想不到,原来鼎鼎大名的无名者,居然就是当初那个贵公子。”
贵公子,听起来怪好听的,但它绝不是指身份贵重。相反,这是对尚未被正式介绍给亲王并由其认可的血族的称呼,一般来说,他们都不能算是正式的血族,而是被视为自己亲长的所属物,要说得好听点,就算是未成年儿童吧。
“但是一个贵公子,竟然能做出这么多事来,真是令人敬佩。”弗林上下打量着他,“进入其他氏族的地盘偷盗,你就违背了领权与客尊两条戒律。”
领权与客尊都属于密党六戒律,大意都是在强调领主对自己领地的权力,凡进入别人领地的血族,应当接受该地领主的统治,而偷盗圣器这种事,显然是严重违反了戒律。
“而且,你还杀害了你的亲长,违背了第六戒条。”
第六戒条名为杀亲,犯下谋杀罪的血族成员,可就有资格上猎杀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