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了,“你们女孩子,总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我又追问了一遍,他点了点头。
我又问他,“那你愿意把你的心交给我吗?”
“当然。”
我吻了他,他有些拘谨,但看得出来很开心。这个白痴,他怎么会知道,当我吻他的时候,我已经吃掉了他的心,留在他胸腔里的,只有我身上的戾气而已。
我让他走了,他会疼上一夜,然后再死。不过这和我所承受的痛苦相比,简直微不足道。
他是咎由自取,他的死,与我无关。
又来了一个书生,姓方,自诩对乐器很有研究,拉着我喋喋不休地赘述琵琶的形制和弹奏的技巧。他的举止有些轻浮,而且话出奇的多,我很烦他。不过为了得到他的心,我忍了下来。
他一有机会就来找我,还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些形制奇特的牙拨来送我,兴致勃勃地给我讲解它们的质地、来历,详细到可以出版一本书。可我要那些干什么呢?它们能治愈我的心病吗?我想要的,从始至终,都只有他的心脏而已。
莫名其妙的人越来越多。那天我正在寻思怎么不动声色地杀了这个姓方的,一个小丫头突然闯了进来,说有一个叫什么好淳的人,迷恋我很久,给我写了一堆情诗,还有画。
说实话,他画的一点也不像我,这画一看就是他自己想象出来的。我本来不想理会,可是那小丫头却缠着我,非要让我去见那个好淳。我拒绝了她,没想到她竟然还真弄来了一袋金币,说要为我赎身。好吧,既然如此,那我就实现她的愿望。如果遇到一颗真心,我就自己吃了,否则的话,就把他送给灵腰好了。
灵腰失踪了。我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有她的踪迹,这不像她的风格。虽然我并不是真的喜欢她,可乍一失去她,还是有些惶恐。
也许,这真的是个不祥之地,应该赶紧离开。
那天晚上,我在姓方的家里,按预想的挖走了他的心。我把他的尸体藏在了衣柜里,其实是多此一举,他一人独居,也没有什么朋友,即使我什么也不做,他的尸体也要过很久才会被人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