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仅仅只是北美实体唱片的部分,若是算上海外发行权,数字唱片,以及后续版权方面的收入,乐队在《所罗门之钥》和《阿玛拉》这两张专辑上所能获得的利益绝对能让乐坛百分之九十九的明星嫉妒到吐血。
“几天前,派拉蒙的人联系过我,想要购买包括《白兔(White.Rabbit)》在内,共计17首歌的版权,开出了一个很不错的价格。”
西奥多指了指罗杰放在方向盘上的文件夹,说道:“就在后边一页。”
罗杰对出售乐队的歌曲版权没有任何兴趣,不过却对派拉蒙的开价产生了一丝好奇。
翻到第二页,文件中罗列出了十七首歌的名字,后边标注着派拉蒙的出价。
想要购买乐队版权的人很多,但绝大多数报价根本过不了西奥多这一关。
能够被送到罗杰这里,至少派拉蒙的出价不会低得太过离谱。
最高的是《白兔》,这首迷幻摇滚的经典之作,派拉蒙给出了足足一千五百万美元的高价。
不过这也是唯一一首出价过千万的,排在第二的《小煤球乔尔(Joel.The.Lump.Of.Coal)》就只有600万美元。
林林总总加起来,如果按照这个价格,卖掉十七首歌的版权,乐队能够一次性获得大概6000万美元的收入。
而且通常来说,这种初步的报价,肯定留有充足的谈判余地,绝对不会是对方的底线。
“回绝掉吧。”
罗杰看了几眼,就对这份报价单失去了兴趣。
这些版权,好不容易才从二十世纪娱乐手上拿回来,早就被罗杰划分到了“非卖品”一类。
当然,在商业领域中,并不存在什么真正意义上的非卖品。
对于一个“商人”而言,只要价格合适,没有什么是不能卖的。
但是,若是想要按照市场价买走乐队歌曲的版权,在罗杰这里是绝对不可能得到通过的。
乐队出道至今,积累下来的这一百多首歌的版权,是一座可以开采超过百年的金矿。
现在卖掉版权,确实可以赚一大笔钱,但却会损失更多的后续收入。
而且随着乐队名气的提升,这些歌曲的版权也会不断的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