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在附近找了家饭店,吃过饭后,徐骞和秦漾先走了。
留下陆时勉和康正。
康正看向对面抽着烟的陆时勉,把当年他打的三场官司说了出来。
当年丁蜜找到聚正律师事务所,正好是康正接待的她,她脸上还有几道明显的抓痕,那姑娘看起来有几分狼狈,却出奇地倔强和坚强,至少在他看来是这样的。
不过二十岁的姑娘,换做别人,不一定能有她这般果断。
丁蜜把当年高考志愿被改的事情告诉康正,然后问他:“康律师,这样的情况,我能让薛宁付出她应付的代价吗?”
这种案子,已经过了快两年了,追溯起来很多证据都很难找了,比如计算机上的痕迹,是肯定找不到了。
所以,他告诉丁蜜,很难。
丁蜜沉默了很久,眼底带着希冀:“那……如果我妈妈,作证呢?”
康正说:“如果有证人,证词,那可以试试,不过这个官司不好打,因为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了。”
这个官司确实不好打,因为这件已经快两年了,康正找到薛振和薛宁,才知道薛宁跟丁蜜撕扯之时,摔下楼梯,脑震荡,右耳听见受损。
薛振收到律师函,当下就发了火,对着康正怒骂:“她丁蜜还真有脸,把薛宁伤成这样,还真敢告!那行,我们也可以告她!”
康正这才知道,丁蜜跟薛宁还打了一架。
薛振也请了律师,姓陈。
陈律师代表薛宁和薛振,找到丁蜜和康正,希望能在庭外和解,并且提出赔偿丁蜜一百万。
这个结果,其实对双方是最好的了。
因为丁蜜也没办法证明自己没有伤薛宁,两人撕扯当中,薛宁摔倒,不管如何,她多少有一点责任,加上没有证据,对方一口咬定的话,丁蜜也很难逃过故意伤人罪。
丁蜜看着陈律师,冷笑了声:“我说过了,我不要他们的钱,多少钱都不行,就算给我一百个亿,也弥补不了对我的伤害,高考意味着什么?我想每一个参加过高考,为高考付出过的人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