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多的街道不堵车,也就半个小时,李恒带着吴思琪出现在百里屯派出所。
吴思琪这才深刻的知道了笔录和口供的区别,她是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
被安排坐在铁椅子上,虽然这次也没有戴手铐,但就这椅子,就特么的侮辱人。
李恒记录她的供述,重在供,交待罪行,警察问她,她不能不说,不能不供,警察主动她被动。
不过,不管李恒怎么询问吴思琪,她都咬死自己就打过李力一次。
而吴思琪说今晚被人围攻要报警时,李恒居然说:那个区域不归她管,让她去别的地方报警。
吴思琪快要被气死了!
她当时就该倒地不起,前几天的碰瓷没有学到家,还网上查了碰瓷攻略,真是白瞎了。
用碰瓷那招的话,估计这警察就不是这个态度,也不会把她带到派出所‘做口供’。
不过,吴思琪死不承认,那天是她打的李力,李恒也拿她没有办法。
最后,吴思琪被没收了手机、眼镜,这次穿跑步服的她没有皮带,李恒告诉她,要扣留她24小时。
再次被关进候审室的吴思琪,觉得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她心中大恨,觉得自己的内心都有点想要走向邪恶。
她开始胡搅蛮缠,一会大声喊:“我要上厕所。”
一会后,来了个她不认识的女警察开门,带她去上厕所,女警察在厕所门口等着,等她完事后,将她送回候审室。
没一会之后,吴思琪又大喊:“我要渴死了,我要喝水。”
小半天,有人给她送水,吴思琪不知道该如何发泄她的负面情绪。
不一会后,又大声叫喊:“我要报警!我要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