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小路上传来了警笛声。
三五辆汽车飞驰而来, 车身上明晃晃的警示灯照得楼天宝眼睛疼。
“全部给我把手举起来!”
车上下来呼啦啦十多个人, 拿着枪到处乱指。
坐在凳子上的楼天宝率先举手,她等那些人走到近处,才说:“地上的没办法举手, 我代劳了。各位叔叔, 劳烦带我回去吃顿饱饭再录口供, 我饿得不行, 弄三五碗米饭就成了。”
围拢过来的十几人看着楼天宝,稍稍有些懵逼。
怎么回事……不是接到一名少女报案, 说遇到了杀人狂吗?为什么这里有一群明显是被少女制服的男人?还有这个报案人本身又是怎么回事?
楼天宝继续说:“这件事有点复杂。叔叔们先带我去吃饭吧,我受不了啦。”
她粗略估计了一下, 自己大概有十个小时没吃东西了。
穿过来复活的身体体格不错,但也扛不住饿十个小时。
她这句话说完, 傻眼的更傻眼,地上的年轻人倒是忽然爆发出了一阵强烈而爽快的笑。
他道:“见过有意思的女的,没见过这么有意思的。”
楼天宝懒得和这人多烦。这种有钱的中二病她看够了,多说无益。
她随着几位便衣往车里坐, 就听被拉起来的年轻人道:“回头我去找你, 你可千万不要被我抓住了。”
这是个FLAG啊。
楼天宝顿了一顿,问道:“大爷, 你要知道我也不是什么神仙, 我回归社会了还要正常生活, 谁有心情和你玩猫捉老鼠啊。”
被抓住的另外四个人从没听过有人敢用这种口吻和年轻人说话的, 坐到车里也忍不住抬头看看这尊大罗金仙。
那年轻人听到她说这话,不顾压着他的便衣,直接走了过来。
他将脸凑到汽车前,仔细看楼天宝的双眼,抿唇一笑:“说得也对。看你的脸型和眼睛,就知道长得不丑,我肯定很快就能找到你的身份。”
楼天宝摇头:“我不会经常出现在人前的。我就想好好地当个普通人,做份清闲的工作,有空出去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