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很快, 十天之期转眼就过去了一半, 裴衍这边没有一丁点的动静。
这五天里,明曦连续三天早上采集露水,给裴衍做了一次针灸, 白天就去药铺里挑选给裴衍配药所需的药材。
因为需要灵芝孢子菌, 明曦就没客气直接跟尉迟洵开口, 实话实说道, “是给裴衍制药。”
尉迟洵不乐意。
一千一万个不乐意。
但这是师公, 自然要另当别论, “师公您这么说就见外了, 给谁制药都一样。我一贯大度,早不给裴衍计较了。”
转眼又想, 这药给裴衍吃了,以后自己见了他,三不五时地提上一回, 摆出救命恩人的模样来气裴衍, 想想就浑身舒畅。
“师公若这么想,那就是小瞧我尉迟洵了, 难道我是那种小气的人吗?”
明曦笑了, “好,好, 是我错怪了你。”
“师公说哪里话, 您怎么会错。”尉迟洵微微一笑, 狭长的狐狸眼眯成一条缝, 乖得很,“我带您去药圃吧,需要什么您只管挑。”
“对了。”
两人上了马车,尉迟洵想起一事,赶紧跟师公汇报了,“过几天我要去外地一趟,半个月后回来。药圃那边我打过招呼了,以后您要什么药,直接来拿就行了。我不在盛京城的时候,让他们都听您的安排。这药圃我就托付给您了,您得帮我多照看着。”
真是口是心非!
他堂堂承恩公世子,太后的娘家侄孙,他的药圃谁敢动啊。这么说,不过是想方便她用药罢了。
不过,他真是个好孩子呀!
明明尉迟洵比她还大,但师公徒孙名分已定,两人很快就进入了角色,这才短短两个月,尉迟洵一口一个师公,再没有初次见面的尴尬。而明曦,也打心眼里当他是晚辈了。
挑完药材,尉迟洵自然又请明曦去吃好吃的,前几次是吃大餐,这回却是钻小巷子。他是土生土长的盛京城人,哪家小摊的搓鱼儿面香,哪家的馄饨有滋味儿,他门儿清。
就在两人逛吃逛吃的时候,裴衍也回到家用晚饭了。
当然又是他一个人吃饭,这种情况不常见,但也陆陆续续出现过好几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