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默耸耸肩,故作无奈地拍了拍肥猫子墨胖胖的屁股,陪着笑说:“都是这家伙,可能不小心撞翻了芥末酱,一打烊我就把它炖咯。”
“这杯算我的,顺便给你朋友添份慕斯,也算我的。”
说完,悄悄对寻声望来的楚歌眨眨眼睛,楚歌也报以默契地微微一笑。
“等你拿到比我靠前的名次再说吧,你知道的,谁都喜欢聪明人。”楚歌头也不抬地回答。
她才懒得管王乐翔的成绩。
只是料定这个驴粪蛋子,不会真的超过自己,让他知难而退罢了。
“好,这可是你说的,咱们一言为定!”
王乐翔听到这话,好像在孤岛上漂泊了好几十年的鲁滨逊,忽然看到救援队一样,眼前顿时充满了希望的曙光。
恨不得让楚歌把这话立个字据,裱起来挂教室里最显眼的位置鞭策自己。
可是他忽然想起,楚歌是年级第一,追上她的成绩和追上她本身,并没有哪个更加简单。
如果楚歌是条终点线,垫底的自己差不多要累死在这条马拉松跑道上了。
巨大的失落让王乐翔顿感口干舌燥,下意识地又端起桌上那杯芥末拿铁狠狠喝了一大口,想要平复下心情。
随之而来的哀嚎,让刚刚给咖啡加了料的谭默,都有点为自己的丧心病狂感到自惭形秽了。
可还是忍不住偷偷笑出了声。
来深夜书屋已经一个月了,谭默读完了《不朽》,也慢慢适应了这里清悠惬意的生活。
白天迎来送往打理书店,晚上伴着书香而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