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路上车坏了,于是迫不得已?
但是如此巧遇,机会难得,任逊来不及细想,便向章天河走了过去。
因着手上都是修车的油污,任逊没动手碰他,只轻声打扰道:“您好,先生?”
章天河被打扰到,一个皱眉,有些不悦地抬头,见是任逊,神色一僵。
任逊本来就长得阳刚英俊,整张脸、还有全身的每一寸,全都长在他的审美上。
偏偏任逊脸上还沾了两抹黑色的机油,本来就英俊的脸平添几分野性的魅力。
此刻,任逊还站在他的身侧,高大的影子笼罩着他,仿佛下一秒就要贴近,把他擒住——
章天河有些脸热,僵硬地转过视线,去看了看笔电上显示的时间。
噢,还有三分钟,任逊就下班了。
三分钟后闹钟才会响。
章天河默默地关了闹钟,尽管心潮汹涌,可表面上,他却只是平淡地“唔”了一声,客套而疏离地回道:“你好?”
语气甚至有些清冷。
不过既然巧遇了,任逊便问道:“前几天晚上我们见过,您还记得我吗?”
章天河呼吸微微一窒,手指不自觉地捏紧了鼠标,又转过脸,盯着任逊,不放过他脸上任何表情,开口问道:“你记得我?记得多少?”
毕竟那晚可以当做无事发生,什么痕迹都被清理干净了。
包括被他咬破了又被泪水濡湿的湿漉漉的枕头,包括皱巴巴的床单,包括浑浊的空气,全部被置换过一遍。
连任逊那健美的体魄上渗出后干透的细汗,他都忍着不去观赏,忍着羞耻,全都擦拭得清清爽爽。
料想任逊醒来,一定会觉得那是一个幻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