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峰哈哈大笑道:“哈哈,大家不过是萍水相逢,倒不如痛痛快快的喝上几杯更好。”
叶枫心知想要和乔峰交好,这顿酒恐怕是免不了了。想到这,叶枫不由得感叹道:“果然是燕赵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既然如此,那咱们就喝个痛快,干杯。”
叶枫毕竟也是出自燕赵大地,这种气氛倒也很合他的性格,也不多说话,举起小二新换上来的酒杯就要喝下去,却被乔峰伸手止住:“兄台果然痛快,只不过,你的杯子太小了。小二哥,拿两个大碗来,再来十斤高粱。”
很快,小二就将十斤高粱抱了上来,另外拿了两只大海碗。
看到这碗,叶枫感觉头皮有些发麻。
穿越前的世界,偶尔跟一帮战友们玩嗨了之后,也用过类似这般大小的盆子玩过七过八添九喝酒(就是两个色子扔点数,加起来不是七八九的话,三次喝一杯,最倒霉就是撒到九,添满了也得喝完...),只是每一次都会让叶枫喝到吐。
从来叶枫都不擅长喝酒,所以,也对酒没太多感觉,偶尔遇到好酒,也会去品尝,但很少会大口大口喝酒。
但遇到了乔峰,叶枫心中的豪迈之情也有些发作,也许是为了满足一下,小时候的武侠梦吧。
好在这个年代的酒度数跟啤酒差不多,一个人喝十斤八斤的也就是十几瓶啤酒还能顶得住。
两个人推杯换盏,一杯接一杯的喝,乔峰不住的赞叹痛快,面前这个年轻人的爽快,让他觉得十分合胃口。
喝了一阵,乔峰见到那十斤高粱已经喝完,而叶枫脸色虽然发红,却也还很清醒,顿时高兴的称赞:“兄台果然好酒量。”
叶枫笑了笑道:“正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今日难得高兴,就喝个痛快。”
“好,小二,再来二十斤高粱。”
两个人喝了许久,叶枫感觉到自己的酒量快到劲了,好在他的功特殊运功之后,就清醒了。
清醒之后,冲乔峰一抱拳道:“兄台,今日我们喝的痛快,不过再喝下去恐怕也难分胜负,今日就先到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