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诺顿仿佛自来熟,顺手就拿起冯锷放在桌上的步枪,打开枪膛一看没有子弹,三下五除二已经拆成了零件状。
“哎!你别动,那是我的枪。”
冯锷皱着眉头,表达自己厌恶的情绪,他非常讨厌别人动他的枪。
“别担心,我是枪械师;狙击型的?你是狙击手?你能打多远?用它!”
利诺顿嘴上说着,手上却没有停,查看着零件的状态,特别是枪管,他看的非常仔细。
“冯,枪是好枪,你保养的也不错,可是这根枪管该换了,它已经渡过了它性能最好的时候,膛线磨损的太厉害了。”
利诺顿摇着头,撇着嘴。
“那是我的枪,我的!”
冯锷大喊着,顾不上别的了,拿出纱布开始擦拭零件。
“嗨,朋友,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是狙击手吗?能打多远?有多准?你的射速有多快?”
利诺顿手撑着桌子,一连串的问题飚了出来。
“你很想知道?”
冯锷有点烦了,这个美国人怎么就看不出来自己已经有点生气了呢?
“那当然。”
利诺顿点着头,盯着冯锷,在他的眼中,冯锷的动作非常熟练,他觉得这至少是一个合格的步兵。
“是,我是狙击手,最远的距离打过八百米,不过那的有六倍镜;至于多准,四百米到六百米,子弹不走空。”
冯锷随口说着,小小的吹了一下牛。
“那你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