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思瑶双手捧着脸颊,“嘿嘿,我这么可爱,当然讨人喜欢啊。”
“呵呵,你可省省吧,恶心死我了。”荆莹推着任思瑶回教室,“快走,回去吃饭。”
“哎哎,别推我,我多可爱啊,多讨人喜欢啊。”任思瑶嬉皮笑脸地。
“唉,你是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啊。”荆莹汗颜了。
“那有,我明明就是人见人爱。”
两个人打打闹闹地回来,李崎嫚拿着饭盒就出去了。
任思瑶乐得眼不见为净,瞬间活力满格,这份傻乎乎的乐天性格,也许就是她能走进人心的技能,也是这个技能,为她招来了众怒,让人羡慕。
荆莹就是太过争强好胜,不肯服软,但凡她态度柔软一点,那她引起的众怒可就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毕竟她喜欢的那个人帅气又阳光,运动满分,又那么酷,是真真正正的万人迷。
他和小说里的男主角真的一点差别都没有,所以喜欢他的人也是胡永麟的好几倍。
荆莹就是其中一个,不过不是她自夸,她应该是其中最漂亮的,最大方爽朗的,成绩最好的,也是和他靠的最近的。
当然她也是和他最有缘分的,他们是同姓的,她叫荆莹,他叫荆钰皓,荆莹一直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当然她自己的名字她也很喜欢,荆莹,晶莹。
她什么都不差,甚至什么都多出一节,伴生着也就多了傲气,也就因为这份傲气,她永远不会是小说中的女主角。
就因为这不是小说,荆钰皓也有傲气,两个骄傲的人,怎么可能有人让步,互相比较着,出风头,惹眼球。
所以荆莹羡慕任思瑶可以软下了的性格,她知道任思瑶不笨,聪明的很,但是她好像懒得太聪明,于是她就很随性,随性得乐天而单纯。
她是永远不可能如此肆意,她必须把自己全部的精明都用上。
看着吃得欢快的任思瑶,就像老母亲看着小女儿,希望她能永远无忧无虑,希望她那份聪明精明可以永远用不着,可以永远天真烂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