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残暗自腹诽一番,只两步便追了上去,笑着说:“好吧!酬劳可有可无,但是需要顿顿有肉有酒!”
那师爷般的人物这才有些满意,不过他还是看着张残那白净的面庞,有些迟疑的问道:“你能干体力活么?”
张残笑着说:“在下天生的苦力命。”
那师爷显然有些不信,因为如今的张残,那莹润无暇的脸,怎么看怎么像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
不过师爷自有他的打算,便闷声闷气地说:“我们正好缺了一个挑夫!你要是吃得了这个苦,就随我来!要是吃不了这个苦半中间想跑的话,就趁早找别人去!”
张残洒然一笑,说道:“放心!张某一向是个有始有终的人!”
师爷这才满意,挺着大肚子,招着手:“那就随我来!”
别说,至少这伙食,还是蛮丰厚的,确实是有酒有肉。虽然肉只是肉沫儿,酒也是最劣质粗糙的,但是张残并不在意。
他之前就已经接近辟谷,等闲十天半月不眠不休不食不饮,根本无妨。现在有酒有肉,于生活来说,他更不可能有什么去抱怨。
其实,说白了,男人本来就是这样,懒散且容易满足。就像张残现在,孓然一身,了无牵挂。那么即使身无分文的贫穷,对张残来说,也只是喝酒时是配着咸菜还是配着牛肉的区别,根本无损他的任何心情。
也只有在爱上一个女孩时,男人才会深刻感受到贫穷所带来的自卑。
翌日一早,张残就被师爷从茅草堆上叫了起来,然后带着张残,来到了大院里。
院子里的人约莫十来个,看样子都像是经常做苦力劳动的汉子。这些汉子都很精壮,那因为经常劳作而显露在外的黝黑肌肉,其线条和观赏性,却是远不如健身房的机械所锻炼出来的优美。
“出发!”
张残掂量了一下,这扁担里也不知道什么东西,就算对于普通人来说,其分量也都算不得太重。
也只有迎着朝阳就工作的人,才是最辛勤的人。
不过一般情况下,迎着朝阳就工作的人,往往都是收入最微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