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沈乐萱绝佳的身材和颜值,自从罗辰陪着沈乐萱踏入商场大门之后,感受到了太多同性或羡慕、或敌视的炙热目光。
有些胆子大的(被美色冲昏头脑),干脆选择性的无视了罗辰这个男伴的存在,直接前搭讪沈乐萱。
“这是第三个了吧,这些家伙还真是一点,都不把我放在眼里啊。”
短短十几分钟内,一连挥退三个想要搭讪沈乐萱的同性后,被膈应的有些不耐的罗辰,干脆一把揽过了沈乐萱的纤腰,“我看这样还有哪个,不开眼的敢过来!”
“貌似因为我魅力太大,某人有些吃醋了呢。这可如何是好,我出来逛街,十次有九次会被人搭讪。”
当众被罗辰揽入怀中,原本就眉眼含笑的沈乐萱,娇嫩樱唇贴在罗辰耳边,颇具诱惑性对罗辰晃了晃左手,“他们之所以无视你,跑来搭讪我,跟我手没戴戒指应该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我手有一枚婚戒的话,以后再出来应该就不会随便被人搭讪了。”
沈乐萱的潜台词,归结起来就一句话,“识相的,快去买戒指回来跟老娘求婚!”
都是成年人了,又纵横欲场多年,罗辰自然不会听不出沈乐萱的潜台词。
只是听出来归听出来,综合自身实际情况考虑,罗辰真的很想直白的告诉沈乐萱,“你丫要是等我,一年后跟慕冰岚离婚了在逼婚,说不定我真就给你娶了。”
现在嘛,指定是不行的。
至于直接拒绝,罗辰下场肯定也不会好到哪去。毕竟,沈乐萱再怎么说也是个,五星级酒店高管(面子还是要的)。
正当罗辰心下期盼着,谁能在这个时候,再给他来个救命电话之际,突然有人呼喊起了沈乐萱的名字。
“沈乐萱,真的是你!没想到在这里让我碰到你了。”一个看去跟沈乐萱差不多大,却浑身珠光宝气的年轻女子,臂弯挑着名牌包包,脚下足有十二厘米高跟的高跟鞋,一步一扭臀的走了过来。
“你是——”
待年轻女人走近,沈乐萱离开罗辰的怀抱,仔细打量了两眼后,这才有些有些不确定的开口,“谭琳?”
“咱们毕业才几年,你就认不出我了。以前我身边的人说我变化大,我还不怎么相信,现在看来我变化确实挺大的。”
捋了捋秀发的谭琳,半点没有给沈乐萱插话的意思,叹了口气后接着,道:“说起来都怨我老公,自从我给他生了个儿子以后,珠宝首饰、衣服包包、化妆品什么的送了我一堆。这不,昨天才给我了我五万块让我买包,都快烦死他了。我家里十几个包包,出门都不知道该背哪个。可他给了我钱,我又总不能不买,挑了半天挑了这么一个三万多的,真心不太喜欢。”
“要不是我强迫症,进了店不买一个就难受,我真不想买它。”
故作嫌弃的,低头轻拍了拍手中新买的包后,谭琳转而瞄向了沈乐萱手中的包包,“话说回来,你这个包过季了吧?啧啧,这可不符合你沈大系花的气质啊。你老公也真是的,怎么能让你背这么一个过季的——哎呀,不好意思,我刚看到你手没戴戒指,原来你还没结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