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三天,云萝带着虎头翻遍了步行能到达的几乎所有山头,掏了无数个兔子窝,也捉了许多兔子,却绝大部分都被她给放生了。
为此,虎头急得直跳脚。
那可全都是肉啊肉啊肉!
这是云萝第一次这样大规模的捕捉猎物,自然是收获丰盛,三天的时间,他们一共得了八只雪白雪白的巴掌大的小兔子,两只没有杂色的纯灰小兔子,还有一只浑身漆黑只在额头那儿有一簇白毛的小黑兔子,以及若干食用的肉兔子。
简直就是活生生的颜值决定命运!
她在三天里忙不停,自然瞒不住家里人,她也没想着要特意隐瞒,还每天回家时都会带上一两只肉兔子,并从所有的纯色兔子中挑了两只小白兔出来。
“我说萝丫头,你忙乎了三天,就捉了这么两只白兔子啊?”
郑丰收大咬了一口兔子肉,似乎对于她只带回了两只白兔子不大满意。
这三天的伙食好得很,云萝每天都带回一只或两只死兔子,天气炎热不禁放,孙氏也不放心让盯着兔子眼珠子直泛绿光的郑丰收全都拿去镇上卖了,就难得大方的隔两天就炖上一只让他们解解馋,似乎是为了配得上这一盆肉菜,就连粥都熬得浓稠了许多。
为此,她虽依然每天喋喋不休的骂个不停,但也消停了许多,更似乎忘记了三天前的那一场争夺。
此时听得郑丰收的话,其他人都下意识看向了她,刘氏微抿嘴,看着她的目光带着些小心担忧。
这三天来,小闺女都不怎么搭理她,连大闺女和儿子也好像对她冷淡了许多,再加上孩他爹跟她说的那些小闺女说的话,她不禁有些心慌。
郑丰谷看着三弟,竟是意外的开口袒护道:“要寻这种没有一根杂毛的兔子可不容易,我听人说,几百只兔子里也未必能找出那么一只来。”
郑云萱和小文彬忍不住抬头看了自家爹一眼,然后小心的对视一眼后重又低下了头去。
郑大福也颇为认同的点了点头,朝着郑丰收说道:“别不知足,你当这是多容易的事儿?先前能得一只那是运气,不然你以为那有钱人都是傻的,愿意花那么多钱来买一只随处可见的玩意儿?”
而且,他听说野兔子性子倔得很,若是把它们关起来养着,它们能把自己给气死,所以还得挑着刚出窝的小兔子才好养活。
听得老爷子教训,郑丰收嘿笑了两声倒是不再提,只眼珠一转,又说道:“这么说来,萝丫头应该是捉了许多兔子才是,那些兔子呢?莫不成都放在了虎头那儿?要我说普通兔子虽没那么值钱,但论斤卖也是能卖不少,现在各种吃食都涨价了,兔子得二十文一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