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历107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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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将我的钱分配处理。
其中2万元存在顺丰银行里,随用随取。
然后为我买了各种保险,我看了一下,包括“特种交通工具意外险”凡是有关火车、轮船等有自主动力的交通工具涉及的问题,都在保险范围之内。
然后是“普通交通意外险”、全额“医疗保险”等十几个险种,这话了我很多钱。
但按宋的说法,这些保险非常重要特别是我这两年不可能在一个地方老老实实待着的情况下。
其实,保险这种东西,在华夏帝国也是一种新鲜事物。本质上,这就是陈鑫那次家宴之后,为底层汉人民众准备的福利用平时积攒的小部分资产,在关键时刻就能起到救命的作用。
特别是医疗保险,汉人购买全额医疗保险的费用远低于外国人和平民以下阶层的华夏人,而一旦购买,规定时间之内,保险受益人所有医疗费用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报销。
所有费用!不限保额!
这种规定的让利程度甚至超过了地球21世纪的水平,因此,大部分资本家们都不愿意涉及到保险公司这个新兴的行业中,只有内府、顺丰行等个别“故意讨好内阁”的大企业,才会按规定开办保险公司。
“虽然我个人认为保险这个行业大有可为,不过不要紧,大部分资本家认为没有利润而不愿涉足的地方,对我们普通就是有好处的。”
宋潇潇毫不客气的蔑视本国资产阶级这几乎是普通汉人的共同看法一番,然后继续说道:
“所以我们要买足保险,另外,其他人都喜欢购买内府的保险因为他们觉得有皇家担保,但实际上,保险的实际合同内容都是一样的,顺丰行的保费还比内府便宜一点。”
除了保险之外,宋经过我的同意,拿出10万元购买了帝国为远西大铁路从西京到镇远线发行的债权,年利息百分之六点五,也就是说,我每年可以获得6500元利息收入。
这利息并不算高由此可见,我给宋的佣金是多么大一笔数字,不过我坚持认为这是值得的。
如果有需要宋的意思是,我回国的时候,我可以把这些债权转手出售,本金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