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城街道如蛛网般密布穿插, 街上行人又少了许多,只有零星几个人走动。
穿着白色长袍的圣院祷师们走在街头,却不再有人站在街边对他们行礼, 卫兵们和祷师们打了个照面,互相都不说话, 两拨人几乎是一起向反方向偏头, 错身而行。
如今的圣城, 以前看不见几年前的繁华景象了。
小商贩们还在做生意, 但很难等到一个客人。
安德森公爵站在城堡主殿的台阶下, 打开了匆匆从他领地赶到圣城的仆人递来的信。
寄信的人是罗塞领主,曾经是安德森公爵远房侄女的丈夫,不过侄女嫁过去不到两年便身亡,不过罗塞领主一直没有放下这边的关系, 便也一直没有妻子。
他宁愿当个鳏夫,也不愿意放弃这层关系。
对安德森公爵来说,这人就是自己座下一条摇尾乞怜的狗。
在安德森家族权利顶峰的时候,那几代的公爵, 走到哪儿去都要被叫一声大公,大公并不是所有公爵都能拥有的称呼,它介于国王与公爵之间,低于国王, 高于公爵。
正因为当时他们是执权者, 所以才能拥有这样一个称呼。
安德森公爵一直想恢复家族的荣光——他并不觉得自己比祖宗们差。
他的爵位是从祖母那传到他手里的, 作为曾经执掌政权的女公爵, 不说其他祖宗,这位祖母就像一座大山般压在他头上。
他不想让子孙们认为祖母把爵位传给他是错误的决定。
所以这一刻,他被彻底激怒了,他紧捏着拳头,羊皮纸被他紧紧攥在手心里。
他的二儿子率领军队攻打一个以商人为主的城,竟然都输了!
安德森阴森的低下头——死了还好,没死,成了俘虏,那丢脸就丢大了!
死了没什么,战神都打过败仗。
但被俘了,那他们家的脸就真的丢光了!
哪怕再疼爱儿子,他也是公爵,是安德森家族的领头羊,他所做的一切都必须先为家族考虑,而一个孩子,并不能跟一整个家族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