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林洛桑才收到题目,给她的期限是两天内交歌。
岳辉把题目转来的时候已经被气得原地升天了:【我一天起码催十万次,每次要么不回要么就说还在商量,商量了十年给我发个相机来?他们自己觉得合他妈适吗??】
这次她歌曲的主题,要围绕着相机展开。
联想本来就比随心所欲自由写歌要难很多,这次还只给她两天的时间。
——恐怕蒋玫在上一场比赛完的晚上就拿到了题目吧,比她多准备四天的时间。
发来的图片就是很简单的一个数码相机,完全没有什么方便抒情或造势的点,林洛桑点开又退出,对于方向毫无头绪。
难。
而且切入点怎么换都显得很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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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更要命的是,今天必须把自己的相关主题确定下来,否则就交不上歌了。
她越想越头疼,短短一小时之内因为焦灼喝了四瓶水,在她拧开第五瓶的时候,沙发上看报纸的男人终于开口道:“你已经上了三次厕所了。”
“……”
感觉自己被蔑视的林洛桑磨了磨牙,低声道:“你也洗了两次澡了,怎么还没走?”
男人气定神闲地阖了阖眸:“我今晚在这睡。”
“好,”她摁了摁笔,“我今晚熬夜。”
“……”
她这人有个习惯,思考的时候喜欢转笔,但笔通常转着转着就会被她盘进头发里,而她又沉溺于思考无法发觉,只会再从笔筒里取,这么一来二去的,头上的笔就会越来越多。
每次她洗手的时候照镜子,大概可以从头上笔的数量,判定出歌曲对她而言的难度系数。
终于,在她用光客厅的水性笔转战书房时,路过的男人用奇妙眼光觑了一眼她的后脑勺,发出诚挚的疑问——
“你很缺发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