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歌今年三十,莫宁还是嫩嫩的二十二岁的小鲜肉啊。
经纪人绞尽脑汁的说:“女人大点也没什么,有的人就是有恋姐情节。”
陆欢嘟着嘴还是不高兴。
“老板,话不是这么说的,俗话说:女一大,抱金鸡,宝大二,金满罐,女大三,抱金砖,女大四,福寿至,女大五,赛老母,女大六,乐不够,女大七,笑嘻嘻,女大八,准发家……”经纪人说。
陆欢:“……”
“盛小姐刚好比莫宁大八岁,盛小姐跟莫宁在一起,莫宁肯定会大红大紫的。”经纪人说。
陆欢疑惑的看着经纪人:“真的?”
经纪人点头:“真的。”
陆欢:“……”
经纪人再接再厉:“老板,您再想想,您是莫宁的粉丝,以后,莫宁如果真的跟盛小姐在一起了,成为一家人了,您和盛小姐是一家人,四舍五入,不等于您和莫宁一家人了吗?”
陆欢:“!!!”
还能这么四舍五入?
好像……是这么个道理。
“您和莫宁成为一家人,就可以天天见到莫宁了,还能跟他说话聊天。”经纪人说。
陆欢点头:“嗯……你说的有道理,莫宁那里你别说,我先回去问问我堂姐。”
盛景歌是盛景初的堂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