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字,李达在草稿纸上演练了许多遍,练得挺好了,才写到书上,这亲笔签名,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完成了的。
洛冬青看到这一页就没有继续往后面翻了,将书合上,假装自己没看到这句话。
说起来,最近她的头发虽然长了一些,但长的速度比以前慢了很多了。
洛冬青将书收起来,转过头,在书包里取出一个长方形的盒子递过去,她故意没有看李达,她知道自己的脸很烫,现在不想给李达看到。
“这是回礼。”
李达接过盒子,打开看,便看到里面有一支钢笔。
“哇,这个礼物,我很喜欢。”
李达喜欢写字,最喜欢的是用钢笔写字,钢笔写字的感觉是特别不同的,而且笔锋更加分明。
不过,李达在学生时代的时候,没钱买好的钢笔,便宜的用一段时间就不太行了,而且,考试的要求也是用黑色的油性笔,钢笔是进不了考场的,等后来有钱了,却没有多少机会动手写字,都是敲键盘,那时候李达也还是舍不得花钱去买好的钢笔。
之前李达倒是有想过去买一支,但太忙了,也只是在心里想了想,而从洛冬青这里收到符合心意的钢笔,这比自己买的更让人开心。
“哦,你开心就好,我只是随便买的。”
洛冬青控制着自己的表情说道,其实已经开心得飞起了。
李达喜欢她的礼物,等于李达喜欢她。
逻辑虽然似乎存在一点问题,但结果没错。
这钢笔当然也不是随便挑选的,她发现李达很喜欢写字,字也写得挺好看,才会有送他一支钢笔的想法,对洛冬青而言,买好的钢笔,她是不差钱的,但又不能买太贵的,免得让李达觉得她在炫富,又不能买太便宜的,坏掉了的话,她也会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