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百尺望着被落日染红的湖水,答非所问地笑道:“贱人,你出名了。”
胡一亭轻轻拍了拍他的背,没有说话。
他知道张百尺的骄傲是能和自己一起干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证明他不光是一个好学生还是一个牛人,两个人一起承担骂名,一起享用女生们惊讶的目光,一起让别的男生敬畏和崇拜——至少他们自己这样认为。
可当自己的光芒太过耀眼时,不免会让伙伴感觉失落,胡一亭微微有些歉意,但他并不后悔。每个团队必有一匹头狼,越强大越好,只有足够强大的头狼才能保护整个狼群从胜利走向胜利,从而生存下去。也许自己的强大会把身边所有人的光芒和个性掩盖乃至抹杀,但这是自然法则,胡一亭无法改变。
毫无遮拦的船舫无法防止对方的窥视,四人一一被对面附中的学生认了出来。
“中间那个就是胡一亭,就是拿了特等奖的那个!是我们镜湖小学出去的。”
“右边那个是张百尺,我们院的,那个女的是……”
“是童牧吧?!”有人惊呼。
一个女孩惊叹道:“是她!真是她!我特喜欢她的歌!”
立刻有几个男生围到了窗边:“嘿!还真是童牧!我买了她的磁带,她的歌真好听。”
随着认出童牧的人越来越多,对面的学生很快辨认出了来刚强。
“左边那个是来刚强?”一个梳着三七开的学生诧异地走到窗边,对这边试探地喊了一句:“来刚强?”
来刚强侧过身去,他不喜欢人多的地方,自从在小学里丢了面子,他进了初中后整个人都变得内向了。
见来刚强不答话,三七开喊道:“我是马荣,来刚强,我是马荣。”
来刚强转头对他勉强笑了笑,招招手点头道:“我是来刚强。”
看见胡一亭这边三人抽着烟爱答不理的样子,那边的众人也找不出什么话头过来搭讪,自顾自在船舫里议论开来。
马荣卖弄地道:“那是来刚强,我小学同学,他爸是丰生集团的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