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美女第一反应是“德川爱”,而且用“杀死”,而不是“打死”,在感情上分明倾向德川爱,身份呼之欲出。
陈曼丽淡然道:“什么杀死,是打死。双方在擂台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天经地义,天公地道。”
铃木幸子马上惊喜地叫道:“啊,原来是岳教主,‘龙腾全球有限公司’的主人,谱写了十二首惊天动地的歌曲。幸运,能认识你真是太幸运了。”
她像追星族一样,从贴身口袋中取出香帕,还有一支口红。
“岳教主,请帮我签名,行吗?现在,我是你的歌迷。”
当然,签名是假,想要笔迹是真,后者更为重要。
她隐约觉得岳锋与德川爱一族被害有关,有了笔迹,就可以对比“杀人者,燕子李三也”。
陈曼丽淡淡一笑:“哪有用口红签的,还签在手帕上,成何体统。”
岳锋暗笑:在后世,有的歌迷请明星用口红写在肚皮上、大腿上都有,还因此一年没清洗那个地方。
用口红写在手帕上,算是非常文明了。
不过,他知道,像对方这种武功高强的人,意志非常坚定,绝对不会成为追星族。签名,绝对另有想法,是为了对比字迹。
他淡淡一笑,接过口红,写“岳锋”两字,繁体的艺术体,极其潇洒,笔若矫龙。
对比笔迹,他不怕。
几是非正规场合写作,都是另一种字体,另一种力度,另一种风格,绝对看不出。
相反,一对比,反而能洗清他的嫌疑。
铃木幸子一脸崇拜,小心地将手帕收好,放进贴身口袋。
岳锋淡淡一笑:“请问,幸子小姐在哪里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