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亏得我先前还以为他是个正义感十足的人呢,没想到他为了钱,可以那么没有原则。
“才被人指着鼻子骂是贱民,这会儿又屁颠屁颠的去给人当狗,做人唾面自干到这个地步,真是堕落!”
“简直毫无风骨!”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
众人七嘴八舌的嘲讽,让出来准备拿两百万的小伙子,脸上顿时『露』出了尴尬的神『色』。
他也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很丢人。
但想到那两百万,又觉得没必要退缩。
只要有了那两百万,自己就能成为有钱人了,何必在乎这些根本不知道叫什么的人废话呢?
面子?和风骨,跟前比起来,算个屁啊!
不过他还是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了一句:“我只是觉得,她虽然可恶,但也罪不至死罢了!”
说完,没给大家谴责的机会,就开口说道:“再来三个人,咱们一起把这狗给制服,两百万大家平分!”
不是这年轻小伙子有众乐乐的伟大情『操』,主要是他感觉到了那两条比特犬的强大。
知道凭着自己一个人过去,不仅有可能救不了人,反而有可能被狗咬坏。
以胖女人那德行,只要没救下来她,哪怕自己被狗咬的再狠,只怕她都不会给一个子。
所以他决定叫几个帮手,虽然要分出去一百五十万,但安全拿到五十万,总比受伤却一分钱拿不到,要幸福的多。
而且有另外三个人跟自己一起不要脸,那舆论也不至于只攻击自己一个了嘛。
至于会不会有人愿意跟他一样不要脸,他根本不怀疑这种可能『性』。
因为他也清楚,自己之所以第一个站出来,不是其他人都要脸,而是自己离中间地带最近,所以抢在其他不要脸的人之前站出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