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满旧海报的房间内,灯光灰暗。
一个女孩抱着吉他坐在床上弹奏,嗓音轻灵,混合着客厅搓麻将的声音尽情弹奏。即便老旧居民楼隔音不大好,可于邻居而言,这是一种享受。
弹奏到一半,邓芬芳踹门进来,从她手里夺过乐器,高举过头顶,“砰”地摔在墙上。她骂骂咧咧道:“弹弹弹,弹个哈麻批,老子被你弹输了几千块,还在弹。你个不争气的死丫头,生了你简直是我倒了八辈子血霉,没有你,小南能变成植物人?死丫头再弹,我打断你的手。”
妈妈几巴掌扇过来,女孩头发凌乱。她缩着脖子坐在原地一动不动,等妈妈离开,这才去把摔坏的吉他捡起来。
高一暑假,她完全不想呆在家里,拜托哥哥以前的同学给自己找了份儿包吃包住的暑假工,在酒吧后厨洗酒杯,无聊的时候会听酒吧驻唱乐队唱歌。
她喜欢唱歌,喜欢乐器。那天驻唱乐队在酒吧练习到凌晨四点,临走时发现角落里的文瑶。
女孩鼓足勇气走过去,胆怯地问他们:“能教我玩儿架子鼓吗?”
乐队主唱是老板,几个乐手是股东,四十多岁,见女孩苛求学习,便教了她。几个叔叔拿她当徒弟,当闺女,发现她很有天赋后,开玩笑说送她去学音乐,以后当歌手。
那是文瑶第一次感受到家庭温馨,她也觉得自己是个唱歌的料。
高二那年,她去跟几个摇滚叔叔去别的酒吧演出,邓芬芳却找上门。说他们带坏未成年,并对她女儿做了不该做的事。
邓芬芳以此为借口敲诈,让他们给十万块了事,否则就报警抓人。
几个叔叔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凑了五万块给邓芬芳。倒不是怕她,而是他们希望邓芬芳收了这五万块钱,能对女儿好一些。
从那以后,文瑶不再唱摇滚,却分裂出了喜欢唱歌的文小沫和文柔。再之后,几个摇滚叔叔把酒吧搬去了法国,文瑶再也没见过他们。
思绪扯回,他们已经到广电大厦。到了录制后台,文瑶看着工作人员递来的电吉他,想起很多事,泪水压在眼眶里,怎么也滚不出来。
文瑶抚摸着电吉他,手指刚拨上弦,心口便一阵扯疼。
她深吸一口气,把电吉他交回给工作人员,一脸抱歉说:“我不录了。抱歉,我没办法再唱歌。”
说完丢下工作人员离开了后台,甚至在没有通知邵言的情况下,自己打车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