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小二看着弟弟飞驰而去,他更加浑身难受了,进屋去找出酒壶一看,里面又他娘的是空的。
他决定必须要去一趟百思城了。
他冲着不远处的伙记喊:“小个子!我去打些酒来,明天我们在一起给马分群!”
不远处正在推着两轮车收拾马场上马粪的日本伙记放下车,他老老实实鞠了一躬,表示听到了。
高小二笑了笑,那小子干活是把好手,也能听懂大宋话,就是说起来费事。
他大步走到马棚,给自己的座马装上马鞍,套好辔头,拍拍它的脖子,表示要出门啦!
他的座马是一匹纯黑马,是纯种的回回马,聪明而热血。
在这个夏末的清晨,高小二呀呀叫着,他们人马合一奔向了百思城!
此时的气温是舒服了,跑起来很带感觉,百八十里地似乎一顿饭的功夫就能到------当然,他才不会为了快速而伤了自己座马的马力呢。
跑一会儿,他便让座马放缓一下,溜溜达达地前行,正好还可以看四处的景色。
到了一片玉米地时,他知道,再过了一片棉花地,高家庄就到了。
当初他回到大宋后,把全村的人都带了过来。
他没有多少什么,一个是他先前的人品极好,而最有说服力的就是他向村民们展示的钱钞。
还是那句话,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他们那个小渔村不分男女老少,集体跟了他走。
从大宋到流求八道河港的海船天天有,从八道河港到澳大利亚西部的海船一天两趟,他们全村子的人很容易就一起来到了这里。
当然,这一切的开始全要仰仗着高小二高氏家族的出钱出力,但是等到了百思城,啃狗总督大喜啊,这是一次成建制的搬迁,虽然人数少了点,但是太有可宣传的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