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八格格党>>与南宋同行> 第十二章 胡镇南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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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胡镇南的法律(3 / 4)

“砍下他们的头!”

“吊死他们!”

“淹死他们!”

他们开始冲着胡镇南总经理下命令了。

扯蛋!

胡镇南总经理看见新东方石油公司总经理也来了,两个人眼睛里都是这个意思。

我们是来求财的,不是拉仇恨的------杀人是不得以,凭啥事后还杀那么多人?!

再说,你们算老几?!

这个时空,他们部落之间互相抢劫是常态,处理俘虏有三种方式,一是当奴隶卖掉,二是杀掉,三是关起来等对方来赎。

一但对方出不起钱,又卖不掉,而且连当奴隶都养不起时,杀掉立威是最好的办法!

从那些小贼的衣着和装备看,他们是来自几个不同的部落,而且穷的连内裤都没有。

胡镇南总经理悠悠地说了一些话,大概意思是,这帮子小贼属于抢劫未遂,按新东方安保公司的规定嘛,也就是三年的劳役。

现在劳动力这样宝贵,我们还要挖更大的蓄水池,引水沟,平整道路,修建厂房------他们不去干,你们来干啊!?

就这个意思吧。

晚上,新东方安保公司里摆上了庆功宴。

石油公司总经理悄声问胡镇南总经理,说:“恭喜老胡旗开得胜,立下大功一件------你们公司有法律嘛?我怎么没听说过-------”

“有啊,怎么没有!”胡镇南总经理拍拍挎下的五轮式手枪,说,“它就是法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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