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高丽商人怎么了?
在这个大宋的南宋时期,以一人之力抵制日货的珍宝行行首刘钱认真地说:“他们均是金间!”
靠!万士达和吴大鹏面面相觑,老刘啊,咱们是商人,信奉这个实用主义,挣钱是第一性的,你管这个间谍干嘛,再说了,现在金早都被灭了啊……
“他们均是金间!某绝不能与他们来往……”
中年愤青,珍宝行行首刘钱又重复了一遍来表明自己的商业态度。
看来,这是真的不能帮他们的忙了。
有宋以来,高丽与宋朝保持朝贡关系。
与此同时,高丽也先后称臣于辽、金,向其纳贡。
因受辽、金制肘,高丽与宋朝的朝贡关系并不顺畅。
从公元994年起,开始受制于辽的高丽,在受辽之册封,奉其正朔的同时,仍不时向宋朝贡,这是属于“感动大宋”的行为了。
宋真宗曾经“诏登州置馆于海次”,以待高丽使者。
高丽王曾经派遣293人的庞大使团奉表来朝贡,贡金器、银刀剑、鞍勒马、香油、人参、细布、铜器、黄、青鼠皮等物,明年二月辞归,赐予有差,遣使护送至登州,其后绝不通中国者四十三年。
高丽人当然喜欢来朝贡了,因为大宋的产品过硬不说,给的回赐也高,利益在里头呢。
还有一点,就是他们私人也可以自己带一些货物……
对宋朝的决策者来说,高丽频频入贡,这个经济行为可以为达到“结之以谋契丹”的政治目的,提供了千载良机,于是厚遇来使,与夏国使同等对待。
高丽贡使旅途所居亭传,皆修葺一新,且“皆名高丽亭”。
神宗又下诏“立高丽交易法”。
此前,朝廷回赐使者,“须下有司估准贡物乃给”,而新立的“交易法”则认为估准贡物,“有伤事体”,因而规定“国王贡物不估直回赐,以绢万匹永为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