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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第 122 章(2 / 4)

温如瑾他当然得什么都不用干,要是什么都得他上,那身为这个脑残世界的男猪脚,他还怎么和女主谈恋爱,要死,难道其他无脑恋爱文的男猪脚都不用天天给女主站台撑面子的吗?

女主被路人甲鄙夷的时候,原身要自带光环及时出现;女主被女配口出恶言的时候,原身要上前啪啪打脸;女主被伤害的时候,温如瑾要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你看看,跟个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呵护你一夜安眠的姨妈巾一样,不把一天24小时都给女主空下来,这种恋爱要怎么谈!

温·娇宠女主·呵护你一夜安眠·如瑾:“我还是个宝宝啊……”

为什么要为难我胖虎!?我做错了什么!太委屈了,简直天怒人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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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掌控了全球经济命脉的智商250的温如瑾,在雾都城下了直升机。

小侄女名温明逦,是原身三哥的女儿,他三哥早些年参军,后来在执行一项秘密任务的时候牺牲了。

兴许是失去了心爱的丈夫,三嫂这个异常感性的女人深受打击,温如瑾推测她可能精神出了点问题,因为三哥去世后,他三嫂对小侄女的关注度下降了N倍,身为母女,却一点儿也不亲近。

三嫂是一个国际著名的调香师,在丈夫去世后,她天天都泡在实验室里,小侄女完全交给了家里的保姆阿姨,她似乎是被丈夫地去世伤害彻底,已经不愿意在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女儿身上投入感情了,当然,这位研究狂魔本来感情就稀薄,脑回路也和一般人不大一样。

温明逦最亲近的人是原身,她小小年纪突逢变故,对人们对她的态度有着敏锐的感知,是喜欢她还是讨厌她,小孩子都能感觉到,而原身在被玛丽苏光环扎穿脑子之前,还是一个在正常的、慈爱的长辈。

因此温明逦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小叔叔了,小叔叔也是对她最好的,逢年过节回本家是她一年里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回本家就意味着可以看到小叔叔。

而看到小叔叔就意味着,有人会关心她不爱喝橙汁,喜欢草莓汁,不喜欢像妈妈一样吃青菜,反而热爱大鱼大肉。温明逦最喜欢吃鱼,如果和小叔叔一起吃饭,小叔叔就会耐心地给她剔掉鱼儿骨头,再把鱼肉送到她碗里,小叔叔会把鱼眼睛都挖给她,小叔叔还会把鱼肚子那块最嫩的鱼肉给她。吃过饭后,大人们都在聊天玩游戏打麻将做运动,只有小叔叔会牵着她的手,带她出去玩,给她买玩具……

小学作文里总要写半命题作文:“我的xxx”

而温明逦所有的作文里,不是我的爸爸我的妈妈,永远都是——我的小叔叔。

原身确实是疼爱这个小侄女的,畜生都有舔犊之情,更何况原身在这个小侄女身上投入了太多的感情,一开始或许是出于怜悯和同情,但是后来几乎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看了。

然而正是因为这样,在这个可爱无辜的小侄女遭受了那样的伤害,而他竟然被一个女人迷惑了心智,不想着为这个可怜的孩子撑起一片天地,反而纵容外人伤害她……这件事,不论是对温明逦还是原身来说,都是非常致命的打击。

温明逦割腕自杀前还写了封遗书,用稚嫩的笔画,甚至还有拼音在一遍一遍地发问——“小叔叔你不喜欢我了吗?小叔叔不喜欢元宝了吗?他们都说元宝脏了,可是元宝已经洗过澡了,可是为什么小叔叔还是不喜欢元宝了呢?他们都说是元宝做错了,元宝不应该去帮那个叔叔塑料瓶的,可是小叔叔你真的不要元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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