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是周末, 程彻跟赵清嶺去了医院, 去看弟弟小筵。
“彻彻,真不是我说,你有时也太宠着这孩子了吧?”
一大堆程彻帮小筵网购来的书,赵清嶺帮忙吭哧吭哧扛到车里。
纸制品这种东西, 通常总是给人的错觉“很轻巧”, 但实际上背过书包的人都知道,别说一捆书了,就区区几本摞堆在一起,那重量也已经挺要命。
到车库不过几步路而已,真心重!
这样吭哧吭哧扛过去了,以赵清嶺了解自己弟弟的尿性,这些书能在医院的书架上存活满一星期吗?
并不能。
“唉, 我之前就没有见过谁看书, 能像那熊孩子一样看得那么费的!送过去几天就刷刷给你看完了,一看完就又要买新的。一周折腾一次,也就彻彻你那么有爱心还纵着他!”
程彻笑笑:“可是,送过去的书,小筵都有读啊。”
“小筵的脑子真的特别聪明, 是那种天才型的过目不忘,读完一遍都能记住,所以看完自然就可以不要了。而且他又不是扔了, 都是捐给流动图书站会送到山区……也算做好事不是吗?”
赵清嶺挑眉, 托腮看着他。
看着他说起自家弟弟时, 眼角泛起的宠溺。
口亨~“哎,问你,是不是我弟要是再大个十来岁的话,也就没我什么事儿了?”
“嗯?”
“小东西长得比我帅、头脑又比我好,还比我年轻、可爱,还特别喜欢粘着你。”
“将来长大了,更是前途不可限量了?”
赵清嶺眯着眼睛,程彻愣了片刻。
“你……不是连你自己弟弟的醋都吃?”
赵清嶺:“不行吗,你都没给我买过书!天天给他买!”
程彻无奈,笑笑,想想还是哄下吧:“好好好,给你买,你想看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