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两人约定好了,晚上要在李家的米铺里碰头。
谁知到了晚上,李升在铺子里左等右等,也不见陈栩带着银子上门,心急之下,就领着伙计找到了陈家。
谁知家中竟只有陈栩的妻子常氏在家,并不见陈栩的人影而且根据陈栩的妻子常氏所言,陈栩早就已经带着银子出门去了。
就这样,李升和常氏一起找了三天,结果还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没奈何,两人只好到官府报案,希图借助官府的力量找出陈栩。
谁成想那宛平知县徐怀志,也不知怎么查的案子,竟认定是李升同常氏有私情,合伙暗害了陈栩,并在堂上施以重刑,将李升、常氏屈打成招。
将这份状纸放回桌上,孙绍宗扬声道:“李贤,你言说自家父亲与那常氏,皆是被宛平县屈打成招,可有什么凭证?”
“回大人的话。”
那李贤毫不怯场,挺直了腰板拱手道:“若非是屈打成招,为何我父与陈家婶婶招认已有四日,宛平县却始终未曾找到陈叔叔的尸首?”
这话倒真是一语中的,既然李升和常氏已经认罪,又有什么理由继续隐瞒尸体的下落?因此这其中必有不妥之处!
而且那徐怀志断案出岔子,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因而孙绍宗当下就命人拿了自己的名帖,去宛平县衙提那李升、常氏二人到堂审问。
待差役领命下去之后,孙绍宗又饶有兴致的,将那诉状托在手中,问道:“李贤,这张诉状是何人所写?”
“回老爷话。”
李贤拱手道:“是小民亲手所书。”
“可是听别人口述?”
“不曾,上面皆是小民所思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