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7月中旬,谈判结果出来后,全美的人们都大吃了一惊。
《纽约时报》率先就披露了《美.国偶像》的广告大概。
首当其冲的第一个,便是最受关注的冠名权,这也是所有广告之中最贵的一个。
除开了世界五百强的企业,其余的公司基本上不可能拿到这个冠名权。
这并不是说你有钱就可以的,必须要有一定的档次,才能配得上我们的节目。
这也是一种默认的规矩。
很明显的,这一次的《美.国偶像》冠名权,同样是由世界五百强企业得到。
它就是宝马。
“宝马公司以1亿美金的冠名费,勇得《美.国偶像》第二季的冠名权!”
这个新闻标题,比其它的所有广告项目,都要大。
因为它本身就是最大的噱头。
这个年头,虽然打广告越来越花钱,但是你一年在一个电视台,在一个节目或者电视剧上面,有个一两千万美金的,就算是大手笔了。
超过了三五千万美金的,那只能是年度最红火的节目和电视剧。
一年一亿美金的节目冠名费,从美.国有史以来,都从来没有出现过。
不仅仅是美.国,全世界都没有出现过。
但今天它就是这么悄然无息的出现了!
看到这个消息,所有人的反应机会都是不敢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