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男人的厨艺很不错。
起码卖相不错,看上去鲜嫩多汁,色泽均匀,还借着戚栖烧开的水烫了两颗西蓝花,摆在镶着金边的雪白瓷盘上,很好看。
闻上去也很馥郁诱人,进食的动作也慢条斯理,赏心悦目。
看得戚栖恨不得把自己碗里已经坨掉的西红柿鸡蛋面糊他一脸。
这个人,居然只做了自己的饭,然后当着她的面吃独食!
而她还因为愤怒一不小心把面煮坨掉了,西红柿和面软糊糊一团烂在碗里,和对面的牛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点也不好吃。
戚栖其实不喜欢吃西红柿,也不喜欢吃鸡蛋,只是她没有其他选择。
她低着头,搅拌着碗里已经不成型的面,搅拌着搅拌着,不知道为什么心头涌起一股难以言说的憋屈。
憋屈着憋屈着,突然站了起来,椅子腿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吱——”的一声刺耳声音。
然后径直走到厨房垃圾桶,把面全部倒掉,碗扔进洗碗柜,背起包包就出了门。
就你会煎牛排,就你能。
老娘不会煎牛排老娘自己到餐厅去吃。
而餐桌边的顾清时缓缓抬起头,看了一眼气呼呼摔门而出的女人,疑惑地挑了挑眉,然后慢条斯理地吃掉了最后一口小牛排。
味道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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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栖出了别墅区,往右一拐,就是一条老胡同,而胡同深处藏着一家米其林,是她以前常来的的餐厅。
她确定,这家的牛排绝对比顾清时做的好吃一万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