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的军需银子是一百两,非战之时就只有十两。十两和六十两,你说朝里那些大人们会怎么选?”
“这打仗啊,就是一只天天下金蛋的鸡,把突厥和天下九国都灭了,那就是杀鸡取卵,朝里那些大人物们,个顶个儿的‘聪明’,他们才不会做杀鸡取卵的事呢。”
“别聊了,那支商队就在前面,加速前进。”冯渊打断了伙头军这个十人小队的讨论。
。。。。。。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和那只商队刚一照面儿,徐虓就发现这支二百人左右的商队,每一个人身上都散发着一种名为‘危险’的信号。
虽然,一时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儿,但从八岁开始就在山林中打猎的徐虓,对危险有种超越本能的直觉。
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儿呢?
鞋子?
抓地虎的快靴,行商出远门都穿这种鞋子,没问题。
衣服?
领窝、袖子、裤角都有污绩,长途跋涉,在所难免。没问题。
手?
虎口上有茧子的是护卫,指尖和掌根有茧子的应该是帐房先生,掌心有茧子的是干杂活的伙计,都没问题。
脸?
没有异族特征,声音都是字正腔圆的漓阳京城口音,眼神轻松,没有东张西望,也没有左顾右盼,还是没问题。
徐虓脑子都快想炸了,也没发现这只商队有什么问题,可他心中那种危险的感觉越来越强了。
徐虓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他六岁的时候,那个给自己留下黄尘弓和清水箭的人,第一次带自己进山打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