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连她都这样努力活在这世上了,而你,回报她长达十年痴恋的,却是自杀。
她已失去活着的所有依托,却仍为你活到二十一世纪。用了二十年时光行走在你曾走过的陆地,一生得不到半点名份,一生遭人非议,花去半生岁月收集编选你的手稿,富余时光便用你的文字描摹你,使你的言谈举止得以在寥寥数十张黑白照片之外垂著……
在你人生中最落魄时,为被纳粹迫害的犹太人所著的小说,终获得诺贝尔奖那日,她已垂垂老矣。她终身未嫁,为你立在全世界面前时,微笑着为你抛弃世界与她而开脱:“他若继续活下去,只会比死去更痛苦。可我必需活着。只因我知道,终有一日全世界会懂得他。我从不怀疑这一天迟早会到来,并为此活到今日。”
她是全世界最懂得你的人,不论你是否年轻英俊,优雅抑或落魄。只有她能成就你,有你她才会无憾。
我告诉过你那个名字,言桑先生。倘若有一日你听见那个名字,请你务必、务必回头看她一眼……那么这个故事一定不会是这样。
而我呢?
后世不知多少少女为你的情书心醉神迷,愿与你谈一场乱世之中最为惊天动地的恋爱。
我兴许也曾是其中之一。
天底下哪位女子,能何其三生有幸,才能让你爱的挫骨扬灰?
所以当我醒来,发现自己是那院子之中另一位梳着辫子的小女孩,当我走进那一间书房,看到的是仍旧意气风发的、十五岁的你时,我想,假如你将要娶得不是她,而是我,是否终能拯救你与我?
看见你对我眯着眼睛笑时,我想,我也许做到了。
因此也得到了离开绍兴老宅的机会,前往香港求学。
我费了很大周章,才与你通上信件。渐渐习得一些挣钱方法,我也想过,要做一个懒散平庸的富婆,陪你安安稳稳的过完此生,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谁若指责你,我便用钱砸死他们,叫他们不敢再对你说一个“不”字;给你我有的,这全世界最好的唯一的东西,足以陪你渡过你的落魄潦倒。
可有一天,我终于明白,我非你良配。
我兴许与你从前那位妻子并无多少区别:你在我这里得不到入肠入肺的回应,我亦不能为你踏破万里,更不值得你为我烧作飞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