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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九章 败类(3 / 4)

一次两次倒不要紧,但频繁出现就有问题。

所以校方判断此人违反规定,偷偷进行实验,制备某种化合物。

加上亳州警察开始调查此人堂叔意外身亡的案件,综合考虑之下,觉得此人有重大嫌疑。

又有其堂叔原配之子出首,说继母受孕的月份其父出门在外,所以警察愈发怀疑起来。

一番侦察之后,案情真相水落石出,嫌疑人的罪行证据确凿,人证物证俱全,有司将其逮捕,然后上报刑部,今日刑部官员在朝会上提起此案。

宇文温听了之后有些不快,因为这是学术败类的“技术犯罪”,败类利用便捷的学术交流,发现了新化合物后,不是拿来造福社会,而是用于犯罪。

这样的案子,让宇文温“触景生情”,因为就在不久前,他同意了宇文的请求,允许学术期刊讨论内燃机技术,在各主要州学建立“内燃机实验室”。

他一直在说服自己要有宽阔的胸襟,展现中原学术界“海纳百川”的自信,要对学术交流有信心。

结果学术交流出一个败类,这就让他觉得自己被打脸。

对此,杨丽华劝解道:‘二郎不是常说,凡事有利必有弊,只要利大于弊即可,学术交流,难道不是利大于弊么?’

“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学术界有一两个败类,法办就好了,何必为此耿耿于怀呢?”

“我知道,就是...实在是太可恶了!”宇文温恨恨的说着,又想拍书案。

杨丽华起身,郑重行礼:“陛下,请息怒,冷静些,莫要盛怒之下,脱离律法加重刑罚。”

“嗯?”宇文温见状有些吃惊,随后回过神来,笑道:“没那么严重,朕自有分寸,爱妃放心。”

生气归生气,该怎么判,还得按着律法来,不然他为了出气,勒令有司加重刑罚,这种任性的举动,会让律法的严肃性削弱。

此案属于亲属**,该怎么量刑,《明德律》里有了详细规定,宇文温既然要推行《明德律》,那么他就要以身作则,不该随意加刑,这就是杨丽华要劝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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