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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八章 活该?(3 / 4)

但是,“礼”又限制他们,不能分家另立门户,祖父母、父母在,不该有自己的私财,因为这不对。

所以,即便马荃和许多人都在外闯荡出了名堂,但理论上他们创下的产业,父亲可以过问,还属于族产。

父亲要你拿钱出来救济兄弟,哪怕那兄弟当年侮辱过你、看不起你,你敢不给?

父亲要你提携兄弟,带着兄弟做买卖,让兄弟到商社、工场里帮忙,你敢不同意?

不给、不同意,那就是不听父亲的话,要是多说几句,吵起来,父亲说你忤逆不孝打死你,报个失手杀人就屁事没有了!

想到这里,马荃呼吸都急促起来,之前在扬州发生的失手杀子案,死者蒋义渠他认识,而对方的遭遇,让所有庶子出身、自己出来拼事业的商贾们都觉得后背发凉。

礼,要求同居共财,要求儿子服从父亲,要求兄友弟恭,分家产时,诸子均分。

但实际上呢?无论身为庶子的他们怎么守礼,当父亲、尊长、嫡兄弟不遵守礼时,族产没分、父产没分时,他们只能受着,也不敢违抗什么。

这种时候,不守礼的尊长和嫡兄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

这倒也罢了,就连自己出来拼搏,承担巨大风险后,好不容易置下一点产业,所谓亲人们过来占便宜,你还不能不给。

父亲对儿子再怎么不好,总归是父亲,儿子就得孝顺,挨打也得受,父亲老了就要赡养,这一点,马荃不否认。

但他认为:没道理这个“礼”只要求我付出,当我的权益受到侵犯时,“礼”却不知道跑哪去了。

难道就是因为我是庶出,是卑幼,所以一切遭遇都是活该?

当然,许多大家族不至于视庶子为仇寇,庶子不如嫡子从总体而言是存在的现象。

极端一点的例子,就像蒋义渠那样,被父亲“失手”打死,留下无助的妻儿,面对如狼似虎的所谓亲人,若不是娘家人还算强硬,这孤儿寡母的怕不是已经被扫地出门了。

可怜蒋义渠,因为庶出子的身份,年幼时未得体会多少亲情,长大了自己出去闯荡,好不容易有了家,生命却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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