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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将死之人(1 / 3)

带着女儿在城中逛了一圈,看着家家户户都在筹备着篝火节,觉得甚是无趣,路过一个胭脂店铺时,巴曼脚步停了下来。

其实他并不是不爱那个愚蠢的女人,可毕竟是枕边人,女人的妒忌心很强,稍有不慎就会成为一把要了自己命的利器,适当的时候还是得讨好一下。

胭脂铺很小,店门口的牌子非常简陋,毛笔字潦草的写着“一抹嫣红”,这字迹看起来还非常的丑,可见得写这块牌匾的人得有多大的勇气才把自己的字挂上去。

店铺虽小却五脏俱全,琳琅满目的胭脂和香味非常冲鼻,巴曼闻不习惯,只好冲着在柜台上正单手支着脑袋打盹儿的店老板说了句:“可有妇人常喜欢用的胭脂?”

那老板一下子瞌睡惊喜,看了一眼巴曼,怎么也没想到会是一个抱着小孩的男子来到自己的店里买胭脂,目光有些惊讶,但还是客气的说道。

“我在店里可不做寻常生意,这位大人莫不是走错了店?”

“你是男的?!”巴曼看着对方眼角涂红身着花花绿绿的衣裙,没想到开口说话竟是一个男子的嗓音,当真吓得后背生寒。

店老板有点发脾气,眼中含怒:“怎么我是男的,你有问题吗?”

巴曼赶紧摇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给我拿一盒胭脂吧。”像见了鬼似的赶紧将银子放在柜台上,恨不得下一刻迈脚就跑跑出店去。

老板拿起银子看了看,不耐烦的说:“要哪种胭脂啊?”

巴曼哪懂这些东西,胡乱搪塞:“随便来一盒就好了。”

店老板不爽的瞪了一眼这男子,怎么会这种人,他店里的胭脂,不对症使用可是要出人命的,哪来的随便之理,当即就叉着腰对着那男子说。

“大人能够光顾小店是小店的荣幸,可是大人你得考虑清楚了,这胭脂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用的,惹出了人命,责任得自个担着。”

巴曼觉得这店老板阴阳怪气,抱着女儿直接走了连钱也不要了。

店老板看着那男子走开,无趣的哼了几声,又懒懒散散的趴在柜台上准备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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