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蛤蜊毕竟不同。
二十年前他是无姓的野人之子,五年以前他是云梦泽的鄙陋渔夫,去岁今日他是北境某个黔首家的赘婿,十数日前,他才堪堪藉由李恪之力,在苦酒里落户安居,做成了有田有宅的一家正主。3≠八3≠八3≠读3≠书,.↗.o●
他的人生一直都在拔进,每个阶段都有如神明助臂。
自学成医,再不为伤病困苦;救人一命,取到了大秦民籍;乍遇贵人,脱去了赘婿之耻……
如今有人告诉他,李恪是圣人之后,看重了他的人品忠诚,要给他挂姓封爵的机会,他凭甚不搏?
成则封妻萌子,一世荣耀!
败?只要侥幸逃得性命,大不了带着妻儿回去云梦泽的孤岛,渔猎泛舟,莫非还真能饿死不成?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蛤蜊就下了决心。
他辞别主母,告别妻儿,背着鱼叉,赶着车马,在吕雉的引荐下,加入了搜索李恪的救援队伍。
这让李恪不由感叹,吕雉果然是吕雉啊……
就在其他人还在担忧事件发展的时候,吕雉已经为最好的结果做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如果李恪侥幸逃出了楼烦城,却又身负重伤,该怎么办?
蛤蜊会骑马,但吕雉硬要他赶着马车,车上有吕雉备下的干爽衣物,干净夏布,数额不少的金钱以及在短时间筹措起来的一小篮草药。
明明看起来就是个又软又糯的漂亮妹子,一遇到事情怎么就完全不一样了呢……
李恪轻声怒赞:“吕阿姊,危难之中方显英雌本色。”
蛤蜊愣了一下:“主……先生方才说什么?”
“没什么。”李恪哈哈一笑,对蛤蜊说,“待此事了结,莫忘了跟主母说清楚,我可是从从容容潜出楼烦城的,没有受伤,连一根毛都没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