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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要求换律师(2 / 3)

券商的投资银行就是孙悟空,十八般武艺样样都要会,出来个妖怪就得冲在最前面,经常扮演者拯救全团的角色;

而律师基本就是猪八戒,见猴哥在前面干架,自己就跟着喊两嗓子,然后挥挥铁耙打两下,一出事就找猴哥问猴哥在哪儿;

而会计师则是沙和尚,干的是最累最底层的体力活儿,收入也比较低,但在小组中还算比较听话和敬业的。

唐僧在取经路上,自然会遇到很多妖魔鬼怪突然蹦出来要吃一口唐僧肉。

比如过去退出许久的股东,开始重新找上门来,对当初白纸黑字的《股权转让协议》赖皮不认账,死说签名不是他本人签的;

比如一些媒体开始挖掘公司八卦,或者直接简单粗暴地把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风险点抄一抄,然后寄给企业要封口费;

比如市场上很多还没上市的竞争对手,会高薪将企业的一些核心骨干在上市阶段挖走,搞得企业不得不出更高的价钱以及股权留住人才,稳定核心竞争力。

而实际上,吃拟上市公司这块唐僧肉的已经形成了一个产业。

大批自称记者和律师的人,拿着共用的模板对企业进行实名举报,由于企业在回答资本监管委员会问题时,必须要对所有实名举报进行解释,一旦解释不清楚,上市的梦想也就彻底破灭,所以很多企业为了避免这个麻烦,就不得不用小钱打发那些拦路抢劫的人。

蒋一帆还记得他上一个项目正要上发审会(即资本监管委员会对拟上市公司申请材料的面对面审核会)前,突然好好的企业就被实名举报了,于是蒋一帆很无语地打电话过去问为什么没开价就直接举报了,结果对方居然说:“哦,邮件发得太多了,要钱的时候漏了,现在补上,你们开价多少?”

蒋一帆当时心中骤然一万只草泥马飞过……

没想到利益驱动才是第一加速器,在利益面前,各种创新手法层出不穷。

三百六十行,只要做得好,行行能赚钱,只要能赚钱,多卑劣的行为都有人干,还能堂而皇之地干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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