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陈乐乐想不到的是,这份短暂的恋情,给她带来了一个大麻烦。
不知道是谁把她跟男孩儿谈(过)恋爱的事情告诉给了老师,一起交上去的还有男孩儿曾经给她写过的那封情书。
学校里对于谈恋爱的事情抓得很严,因为害怕这种事会影响学生的成绩。
于是毫不例外的,陈乐乐跟男孩儿一起被老师叫进了办公室。
许久没有说过话的两个人走在一起,还是有点尴尬的。
进了办公室,老师将那份情书拍在了他们的面前,质问他们是怎么回事。男孩儿主动把事情揽了下来,说他当时的确给陈乐乐写过这份情书,但是陈乐乐并没有答应,他知道是自己的不对,愿意写检讨。
陈乐乐低着头,在办公室里低气压下,觉得有点不能呼吸了。
听完男孩儿的话,老师冷笑着道,有人亲眼看见过他们两人手拉手在操场上散步的画面。问两个人还有什么可狡辩的?
男孩儿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倒是陈乐乐,不知道哪来的勇气,跟老师承认了,并直言自己也有错,该承担一般的责任。但是现在两人已经分手了,不会再有什么违反校规的事情了。
陈乐乐说得恳切,老师却不领情。大概她认为这件事的重点在于两人“谈过恋爱”上,而不在于两人“已经分手”。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老师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其他的老师慢慢回到了办公室里,看见此情此景,便问老师发生了什么事。
老师毫无隐瞒地说了,结果这些老师直接当着陈乐乐和男孩儿地面讨论了起来。
大人总是这样,在很多时候,都不懂得顾及孩子的自尊心。
男孩儿的脸已经涨得通红,陈乐乐也不好受。心脏跳的很快,几乎下一刻就要从胸膛之中跳出来,她甚至有些无法呼吸了。
停着周围纷乱的话语,陈乐乐一个没忍住哭了出来。
看她哭了,老师更加生气了,“你哭什么哭?觉得我不该说你是吧?!觉得自己谈恋爱很光荣是吧,我告诉你,你这样的学生我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