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有军中的职务,也是如此,反正李中华看着都觉得头大,光是各种校尉就一大堆,搞不清是哪个校尉更高级。
所以李中华觉得,改革官制和军制势在必行,否则他这个尚书省左仆射,当的真的是大累了。
于是,李中华上书了他上任之后的第一份奏折,体制改革。
第一条就是将全国的十道,划分为若干个省,将大城市划为市,几个小县城合并为一个市,选择最有影响力的县城,作为市府驻地。
县城外的乡下农村,选择有集市的地方,设立为乡或镇,管理周围的村子。
将影响力最大最繁华的大城市,设为省府城市,将洛阳,大原,长安,扬州等重要大城市,划为朝廷直接管理的直辖市。
形成从中央到省,从省到市,从市到县,从县到乡镇,从乡镇到各村。一级管理一级的模式。
每一级都选派一名正职,四到六名的副职,管辖境内的所有事务,遇到有争议的时候,可以进行表决。
政府官职加起来的数字应该为单数,超过一半的人同意,便视为为表决通过。
这样做的目的,可以起到相互监督,相互节制的作用,只有发生了大事,处理不了的事情,才需要向上级通报。
各级官员以五年为一任期,最多连任两届。
各省之间,官员可以相互调动,省内的各市之间,市内的各县之间,以及县内的各乡镇之间,官员都是可以随时调动的,以防止官员在一个地方做久了之后,会产生势力盘根错节,贪污腐化之风。
各地设立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各级官员,以及各地的民情。设立各级吏部,负责考核各级官员的政绩,作为提拔重用和降职处分的重要依据。
原则上乡镇各级官员的任命和罢免,主要由县级吏部负责筛选,并向市级吏部报备,县级官员则由市级吏部负责筛选,并向省级吏部报备,省级的主要官员,当然就要由朝廷吏部推荐,上报皇帝陛下,并在上朝时与大臣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