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巫市,镇上的人从来没有清雪的概念。最多也就是把自己家的门口扫一扫而已。
原本路易斯还打算在镇上逛一逛,但看到这泥泞的道路之后,便也没有兴趣了。而且在巫市转悠了半天之后,他也有点饿了他早就已经馋这顿大餐了,听说独心镇上的某家酒馆,做得食物是一绝!
而即使是狂妄自大的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厨艺实在一般。
而在阿娜丽莎看来,那家伙吃猪食的时候,也会觉得味道很香
所以这段日子,的确可以说是过得很苦
什么?你问背着那个小祖宗偷吃,她会不会作祸?
她不会知道的。
铁蛋都被路易斯特地支出去了
路易斯扔出了几块银鹿,让路边上的闲汉帮他叫来了一辆马车,便来到了独心镇上最出名的酒馆里,吃了一顿大餐。
屋子里面中间的那个火池烧得很暖,上面的羔羊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一位吟游诗人在火池便一边转悠一边唱着故事。
虽然不是饭点,但还是有一些人的。
没有发生什么不长眼的家伙招惹贵族的情节,事实上,哪怕是喝多了的佣兵、无赖,也不会去招惹贵族。因为不管武力多高,他们都是贱民。所以他们宁可招惹那些带刀的冒险者,也不愿意去与一名贵族发生不痛快,即使他只身一人,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因为惹到前者最多是打上一架,流点血。但惹到后者,却是要掉脑袋的。
不用那些巡逻的卫兵,店里面的其他人便会上来将你按倒,然后讨一笔赏钱。
当然,这是在镇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