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光芯的能力,分析出这件事情的真相并不难。
他在《山海》内要说仇人,有能力找来一百多人围杀他的,怕是只有之前那看上他身上血影衣的富家公子了。
说仇人并不准确,因为两人之间完全谈不上仇恨,只是有些不愉快而已。
严格说来,两人完全就是陌生人。
但现在对方却只是因为一件血影衣,就找来一百多个人围杀他。
余秋想不通为什么。
有这个必要么,还是说那些有钱人行事都这么……
任性?
肆无忌惮?
事实上,他并不知道这件事对乃敢与君绝来说只是一件小事。
因为没来由的不喜欢,讨厌,于是便随手砸了三十多万雇人来杀他。
理由就这么简单。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可有的时候,两个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相遇的第一眼,其中一人便会讨厌,甚至是厌恶另一个人。
明明之前从未见过,可却莫名的不喜欢。
就像是第一眼的眼缘一样,有的人第一眼看人是喜欢,有的人第一眼看人是不喜欢。
乃敢与君绝第一眼看道余秋毫无疑问是不喜欢。
眼不见为净,花点钱能解决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做呢?
很多事情总是相互矛盾的,就像鲁迅所说的:好马不吃回头草,浪子回头金不换……
就在余秋下线后,论坛上风云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