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知道。”田春达依然低声说道。“并非要你更正,只是请你再看一遍。”
田明莫可奈何地拿起文件翻阅。在扫描文件中的铅字时,十一月十五日当天的情景在他的脑海中鲜明地苏醒过来。
常芝的微笑、遍洒的晚秋阳光、满山的层层红叶、错误的路标、林荫小道、常芝的白色毛衣、男人的惨叫声、杜松的痛苦神情……这些景象-一掠过他的脑海。
证词记录上并无疏漏,不,只有一处疏漏,但他认为那是私事,与案件毫无关系。
“如何?有什么遗漏之处吗?”田春达问道。
“没有。”
“真的吗?不论是多么小的遗漏,也请你告诉我,好吗?”
“记录上未记载我
替她拍照一事,但这是私事,没必要写进去吧?”
“不,还是请你说出来。你给常芝拍了几张照片?”
“只有一张。”
“地点呢?”
“在林荫小道中。她的鞋子里跑进了小石头,我趁机拍下她蹲着取出小石头的镜头。”
“林荫小道中吗?”田春达的神情变得凝重。“请再详细说说当时的情景,好吗?那一带很狭窄,应该容不下两个人并肩而行吧?”
“我走在前面。”
“然后呢?”
“我朝后头说话,却没听到回答,转头一看,发现她正蹲在地上,她说小石头跑进鞋子里。由于她的蹲姿十分好玩,所以我便拍了一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