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心崩溃的布鲁斯成为了戒指的主人,并且做到了绝无仅有的“持灯杀人”。
从此就走上了一条类似于惩罚者的反英雄路线。
抓住罪犯交给司法审判?
不存在的。
统统杀掉,念头通达,非常大快人心。
什么谜语人的尸体,都被挂在“蝙蝠灯”上面。
一开始的一段时间,破晓诡灯还是非常受欢迎的,哥谭市纯朴的罪犯们再多,也经不住他见一个杀一个。
治安大好。
不过这种行为,也引来了戈登的不满和质疑。
于是,破晓诡灯非常干脆地杀掉了戈登。
然后又灭了绿灯,从此堕落,被狂笑之蝠邀请,成为了黑暗骑士团的一员。
也就是说,他其实压根就算不上黑化蝙蝠侠。
因为破晓诡灯根本就没有任何蝙蝠侠的经历。
他只是一个名为布鲁斯·韦恩,父母双亡,得到绿灯后黑化之人。
并且,最重要的是,一路顺风顺水,毫无挫折。
中二,没有毕业!
这样的人,就算力量再强一倍,只要达不到那种无可抵抗的碾压差距,依然不是一个难缠的对手。
更何况,这位直接遇到了玄霄、尼禄和萨菲罗斯三个人。
虽然平时一直吵着要“一对一”的战斗才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