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再度归于平静,督泽尔闭上双眼,灵识铺展出去,瞬间覆盖了周围的空间,顿时方圆数十里之内的一草一木、一花一叶、一鸟一兽全部都在他的感应之中,他是个极其谨慎的人,也正因如此,日渐衰落的精灵族才能在他的带领下,逐渐止住了颓势,避免了陨落的悲剧。 绿野秘林,是精灵一族安身立命之本,他不得不万分谨慎,尤其是今天还有极为重要的事情要谈,所以此刻他比平时更加仔细地搜索着这方圆数十里之内的一切风吹草动,力求确保没人任何人看得见他们进入绿野秘林的方法。 轩良躲在距离他不到二百米的一颗大树上,此刻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若非他身上佩戴着书仙人所赠的专门用于隐藏灵识和气息的隐玉,并且在此基础上又再专门为自己加了一道隐蔽符咒,此刻他早就被强大的督泽尔发现了,他知道那可绝对没什么好果子吃。 督泽尔感应了足有一炷香的时间,确认没有问题之后,“唰”收回了灵识,开始施展一种类似芝麻开门的秘法,双掌在空中结出道道法印,伴随着大喝一声“开”,诺大的森林竟然一分为二,在他面前突兀地呈现了一条林间大道。 轩良在树上看得真切,心道:“这应该就是精灵一族的大本营,那所谓的绿野秘林内部景象了。” 督泽尔及奥兰王子一行四下顾盼了一番,然后急匆匆走了进去,光晕翕动之间,伴随着一片光影的扭曲和模糊,那林间大道再度消失,恢复了森林原来的面貌。 轩良在树上足足趴伏不动了小半个时辰,在确认精灵族人的确已经全部离开,并且不会突然耍个回马枪之类的把戏,这才擦干额头的冷汗,起身活动了一下发麻的腰腿,从树上轻轻飘落了下来。 刚才督泽尔施展开门法印的时候,他刻意用心将姿势和动作暗自记下,但因为不清楚口诀和心法,所以他是万无可能打开绿野秘林大门的,何况就算他能够打开,在未知里面岗哨分布的情况下,也是尽量不要给自己找麻烦的好。 轩良对精灵族还算有些兴趣,具体几个感兴趣的几个点,一是跟人类社会其他贵族公子们有共同的嗜好,就是迷恋精灵族女子那超凡脱尘的绝美容颜,二是他们出神入化的铸剑技术,除了这两点之外,再就是刚刚听说的那枚可以调节环境,让周边四季如春的大地之森灵珠了。 尤其是第一点,当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刚才看见的这批女精灵战士,比从前在轩城里面见到的个别偶尔路过的精灵女子,不知漂亮多少倍。 轩良暗自决定,有朝一日一定要想法招募几名精灵侍女回轩城,想到能让如此高贵、纯洁、灵动、骄傲的生灵服务,轩良心里不由很是有满足感,不由感慨难怪在人类贵族社会当中,一个精力侍女是那么奇货可居,至于精灵女优,更是有价无市。 轩良的心里甚至有了更多的想法,吞并万仞城带来的巨大的财富和收获,给了他极大的刺激和启发,无论修炼一途,还是扩张之路,掠夺和侵略都是一条捷径。 比如说修炼,最初的筑基阶段要稳扎稳打,但之后的成长阶段,就要以大量提气丹药和顶级功法辅助,类似脉王内丹那种顶级至宝炼化一颗就足以省去数年的之功,有些极其保守的弱智修士说修炼一途要永远稳扎稳打,那纯属迂腐和扯蛋。 永远稳扎稳打?你有永恒的寿命吗? 除了长生不灭的众神,普通人生命是有限的,在有限的时间内想要变得最强,甚至堪破生死得道成仙,仅靠吸收天地灵气可是万万不够,再说就算是吸收天地灵气,也有浓度稀薄之分,据说有些王子皇孙,更是直接吸收由天地灵气浓缩而成的灵液或者元液,那速度又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家族版图的扩张也是一样的道理,以轩城为例,轩良接手家族事务也有不短时间,依他的了解来看,轩城目前的经济结构是以发展农业和畜牧业为本,以钱庄、钢铁、武器、丝绸和瓷器等贸易为辅,虽然也还算富足,但是积累了数百年的家族财富,也不如这次吞并万仞城来的凶猛!对外战争和扩张,是积累财务和扩大版图的最快手段,当然前提是你得有足够强大的实力做基础。 有战争就有牺牲,巨大的收益和巨大的风险并存,如果实力不够,那莫说扩张,能够自保就万事大吉了,换个角度,就算具备了一定的实力,也有可能成为食物链更高层强者口中的猎物,这跟魔兽森林的丛林法则是一个道理,一只三阶的巨牙野猪,好不容易四处扩张掠夺,打败了所有同类之后,可能朝夕间就成了四阶剑齿虎口中的猎物。 所以无论修炼一途,还是扩张之道,都需要不断的变强,强大的实力才是硬道理。 “哼!等将来强大了,一定要进那绿野秘林当中看个究竟!”轩良心里暗道。 此刻,他的兴趣更多在巨龙奥古斯汀遗留的那个巨大宝藏上面,他想尽快赶赴奥古斯汀的老巢,以免夜长梦多,被别人误打误撞捷足先登,徒为别人做了嫁衣。 就在轩良打定主意,要抓紧离开这是非之地,继续向西赶路之际,突然远处传来了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此刻轩良的灵识感知力特别敏锐,声音尚在数里之外,他却已经清楚探得,确认了那声音朝他所在的方向越来越近之后,他跳上高大的树梢,再度将自己隐蔽了起来。 只听那悉悉索索的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密集,凭着本能的直觉,轩良感觉那不像是魔兽,而更像是一群人类,但他在茂密的树叶后面举目观察了半天,也没有看到人影出现,心里不由很是疑惑。 终于,当那足有齐腰深的茂密林间草丛被拨开之后,轩良才终于明白了问题之所在——矮人族。 矮人族的身高只有正常人类的一半,所以他们也被叫做半人,矮人们虽然个头是天生短板,但力气却很大,他们喜欢生存在大山之间,通常会依山打凿出巨大的洞穴和山体宫殿,是天山的打洞和冶炼的高手,这点儿跟地精穿山甲一族倒是有的一拼。 一只二十多人的矮人队伍出现在了轩良的视线之内,刚才之所以没有发现他们,是因为他们淹没在齐腰深的草地当中,现在轩良看得真切,这只矮人小队均装备以轻盔巨斧,腰间配备短剑和弯刀,从那统一的着装和精良的武器装备上面可以看出,这绝对不是散兵游勇,而是一只训练有素,大有来头的队伍。 这队矮人士兵个个形体粗壮,面容骁勇彪悍,一看就是矮人战士当中的精英,为首一个身着黑衫,披着大红披风者,明显比其他矮人要高大壮硕一些,除了武器之外,他身上没有任何其他行李,看得出是这群队伍的首脑和灵魂人物。 他的武器让轩良眼前一亮,左手一柄大锤,右手一把阔斧,虽然隔着不近的距离,但依然可以断定那是两件极为不同凡响的上好兵器。 最引起轩良注意的是行伍当中,三名最强壮的矮人身上背的那三口大箱子,箱子泛着古旧的金属质感,用粗大的铁质大锁牢牢锁住,显然里面的东西很是珍贵。 矮人族保留着最原始的运输方式,他们很少用储物戒指,矮人们守旧而固执,拒接接受一些他们不认可的东西,事实上除了美酒之外,他们基本对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都没有兴趣。 矮人们先天的高超冶炼技巧,以及嗜酒如命的天性,使得他们和人类之间有了贸易往来,以武器换美酒!这桩在人类看来稳赚不赔的生意,在矮人眼里同样极为划算,反正他们的铁矿都是从大山里挖来的,几乎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人类高超的酿酒技巧却是矮人们望尘莫及的,他们自己酿造的大麦酒跟人类的威士忌相比,那简直就是马尿。 一群矮人居然来到了精灵的地盘上,这件事绝对不简单,轩良突然来了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