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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1 / 5)

因为浅度催眠,金希澈他们最后还是同意了签下那份“股份装让合同”。

而为了原主希望他们像神话那样一直在一起的愿望, 思雅只是将股份装让给了两个组合, 而不属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

也就是说, 日后他们谁若是退出了组合,那么他就不再享有这些股份。

不过虽然有浅度催眠帮助, 最后金希澈他们还是给思雅签了一张借条。

算是他们借思雅的钱买下了思雅手里的股份, 等日后有钱了再还给思雅。

当然,神起的也是一样。

对此思雅到是不怎么在意,只要他们愿意收下那些股份就好。

钱——她真的不缺。

从公司离开之后, 思雅就转道去了中介公司。

这段时间她住在李美娜那里,两个人都非常的不习惯, 感觉很别扭。

其实李美娜曾经说过, 让思雅住她楼下那套房子。

这样两人也算是分开住, 而且思雅也在她眼皮底下,她也放心些。

只是李美娜楼下的房子已经租给了别人了, 合同都签了,李美娜若是将人赶出去, 可是要赔钱的。

再说楼下日后可是要给姜尤美他们一家住的, 若是自己现在去住了, 日后姜尤美一家要搬去哪里?

因此思雅拒绝了李美娜的提议。

她有钱, 不说她这一世已经死了的父母留给她的, 就是她自己手里——说句不夸张的话, 她空间的东西足够她买下这个国家的。

现在想要自己再买一套房子, 绝对没有问题。

而且有自己的房子, 也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装饰,思雅还是不喜欢“寄人篱下”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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