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甫和张牧野将抓到的这个人带到警局,迫于压力,这个人招供了,他的名字叫苏玉华,今年三十五岁,目前无业,是个盗窃惯犯。苏玉华是北方人,目前就住在分钟寺。有句话说得好,兔子不吃窝边草!可苏玉华这只兔子与众不同,他专吃窝边草。苏玉华经常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拿着他的盗窃工具,就是挎包里的那些东西,在分钟寺四处游荡,看到谁家的电瓶车放在外面,就用工具将电瓶车的电池卸下来。一块电池能卖五十块钱,一般的电动车有四到六块电池。这也就意味着,苏玉华盗窃一次,能卖二三百块钱。如果有的电瓶车忘了上锁,苏玉华会把车子一块儿偷走。这样的事,苏玉华干了不少次,今晚他又出门准备盗窃,还没找到下手目标,就因为自己形迹可疑,被李甫和张牧野抓回警局审问了。
李甫看到苏玉华招供不少,唯独对盗窃女人内衣的事只字不提。于是,李甫说道:“苏玉华,除了盗窃电瓶车和电车,你还偷过其他东西没有?”
苏玉华沉默了一会儿,说道:“警官,我只偷过这些,别的东西不好脱手!”
“我指的是衣服之类!”李甫提醒苏玉华道。
“衣服?”苏玉华愣了一下,说道:“我偷别人的衣服干什么?偷来也不能穿!”
“我指的是女人的衣服!”李甫进一步提醒道。
“女人的衣服?”苏玉华疑惑地看着李甫,说道:“警官,你不是再跟我开玩笑吧?我偷女人衣服干什么?我也没有老婆闺女!偷女人来做什么?”
李甫一直注意着苏玉华神色,看他不像在说谎,这才明白,苏玉华可能只是偷电池的小贼,与内衣大盗无关。在白天的监控视频里也可以看出,内衣大盗的身高,明显比苏玉华高一些。如此看来,内衣失窃案还没有告破。
现在已经凌晨三点多了,再去蹲守已经没有必要了。于是,就把苏玉华暂时扣押,等白天陈昊来了,再做下一步措施。
陈昊九点上班,他来了之后,听说没抓住内衣大盗,却抓了一个偷电池的小贼。这样也好,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陈昊决定再次审讯苏玉华,准备把这个案子先落实了。苏玉华这一次很老实,就把昨晚交代的事情又重复了一遍,他知道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坦白从宽。
张牧野和李甫也在旁边,他们准备结了这个案子,就回家休息。苏玉华都已经招供,可以定案了。
“苏玉华,你有没有偷过女人内衣?”陈昊随口问了一句。
“警官,你们怎么老问这个啊?天地良心,我偷那东西做什么?”苏玉华大呼冤枉。
“既然你没偷过,那就没事了!”陈昊说道。
“女人内衣?”苏玉华突然想到什么,突然睁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