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齐凡茜通完话,青帮的二当家雷蒙俊脸笑得那个灿烂,都快能媲美三月的桃花了。
他用手机抵着下巴,各种神经质滴笑着。
很显然,雷蒙现在是相当滴开森啊草。
雷蒙身体后仰,整个人都陷入进了柔软的沙发椅,他闭上双眼,而后呢喃了一句,“老子滴卖身契总算是要被赎回来了啊。原来这就是自由滴味道啊,果然是妙不可言啊。”
要知道,雷蒙进入青帮本来也是‘机缘巧合’之下的行为。
而为了这个行为,雷蒙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他觉得自己虽然成为了青帮的二当家,地位仅次于首领齐凡茜,也算是能够呼风唤雨滴存在。
但是吧,正所谓,身在其位,反受其累。
这些年,雷蒙觉得自己都特么快成了青帮的包身工了,一天到晚忙得飞起。
不是去这个堂口收拾乱摊子,就是在前往跟另外一派人火拼滴路上。
雷蒙觉得自己这些年就连睡觉都特么是枕戈待旦。
反正雷蒙的卧室里,枕头下有两把高配的手枪,床头柜里也有大大小小的武器,甚至来砍刀,棒球棍都有。
也许有人会问棒球棍能够有什么卵用。
呵,雷蒙一定会露出嘲讽的一笑,而后告诉你们,那玩意儿滴用处可大发了。一棍@爆~#头完全不在话下啊草。
反正真的当危险来临滴时候,顺手随便操一个玩意儿,都能够直接跟人家去干架。
反正这些年丰富滴近身肉搏经验已经告诉雷蒙,打人体的哪个部位能够瞬间让对手丧失战斗力,整得好滴话,极有可能让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当然,雷蒙一般不会那么‘凶残’,他往往都会比较温和,比如说,直接让人趴在地上,毫无还手之力就行了。
那种凶残的事情,雷蒙一般交给没有丝毫‘心理障碍’的属下去做。
不然,他极有可能会因为‘良心不安’,而需要去到庙里进行心灵滴忏悔,再去主持那里‘喝几碗心灵滴毒鸡汤’。